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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 樟树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22-01-10 13:33:24  浏览次数:

樟树市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卫碧水蓝天、建设生态家园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樟树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地处赣江中下游,辖14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人口60万人;境内有“三江六河”(赣江、肖江、礼江、袁河、蒙河、龙溪河、草溪河、芗溪河、清丰河),境内河流长度314.2km,河流纵横分布,水系稠密;建有圩堤36条,全长303.8km,其中万亩以上圩堤15条,长度233.1km;建成各类蓄水工程934座,其中:中型水库5座、小(一)型水库15座、小(二)型水库149座、山塘765座,蓄水总量2.79亿方。

二、工作开展及成效

(一)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

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樟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樟树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将“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河长办公室”,并将各级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对市、乡级河(库)长进行了社会公示。各乡镇(街道、场)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了本区域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责任段至乡、村。目前全市共落实市级河(库)长6

名,乡镇级河(库)长22名,村级河(库)长238名,河长制工作覆盖河流13条,水库169座,山塘647座。

(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长守河尽责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河(库)长、市长任副总河(库)长、6名市级领导任河(库)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乡、村级河(库)长,确保全市江河湖库建立从市级至村级的三级河(库)长;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28个,成立市级河长办公室,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在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由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了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同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向群众公布河长信息、河湖责任段、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开展河长巡河工作,截止目前,市级河长巡河40人次,乡级河长巡河200余次,带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

(三)完善制度办法促长效,配套政策措施抓实效

按照出台六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樟树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河长制工作举报处理办法,乡、村级制度也全部出台并完成上墙。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实行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机制,已设置乡镇间水质监测断面40个,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及全部监测断面实行“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

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自觉守法、守纪、守规、守则,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抽调、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水产、公安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组建河长制办公室综合执法组,负责对各类水环境污染案件进行联合依法查处,累计开展执法30余次。

(四)加强监督与考核,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

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重点对工作方案、出台六项制度、镇村两级河长履职情况、“一河(库)一策”“一河(库)一档”编制、水库退养支流清淤完成情况等基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将督察结果向市级河长汇报,监督各乡镇(街道、场)认真进行整改;公布影响河流、水库水环境问题监督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受理并按时处理群众投诉事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委托莆田应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启动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现已制定樟树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平台的上线运行将逐步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数字化,切实提升河湖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按时开展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如期完成市级对乡镇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市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当中;认真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期自评估工作,按照评分细则从六个方面客观赋分。通过开展督察与考核,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

(五)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得到持续改善

围绕改善水生态这一核心,我市全面发力,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开展消灭劣V类水整治行动,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向各乡镇(街道)下达责任状,组建了专门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工作考评奖罚办法;印发了消灭劣Ⅴ类水集中攻坚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完成时限;重点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山塘水库净化、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六项工作,每月一调度、压茬推进,截止目前,肖江、芗溪河流域涉及8个乡镇(街道)禁养区猪场已全部关停到位,可养区、限养区猪场都已完成雨污分流并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第三方治理,固污已明确处理方式,未达标的进入氧化塘,进行净化后向外排出;流域内水库已全部签订了退养协议,实行“人放天养”,其中七里水库、前进水库等11座水库正在进行微生物治理,其它受污染水库已完成放水清淤、消毒,并科学养鱼改善水质;庙前水库南干渠、北干渠、前进水库支流、七里水库支流等已完成清淤;张家山街道、临江镇、经楼镇、吴城乡、刘公庙镇、阁山镇、店下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行。8月15日,省消灭劣V类水考核组对我市肖江江口、丰城皮家组、芗水樟树龙潭村断面进行考核,考核各断面消灭劣V类水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市三个断面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用一年时间消灭劣Ⅴ类水的工作目标。二是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开展松湾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批复总投资1181.26万元,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准备开工建设。三是开展15项专项整治活动的“清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治理改善水质不达标河湖。排查发现问题共32个,其中赣江流域17个,袁河流域1个,肖江流域8个,清丰山溪流域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8个,完成率56.25%,其它未整改到位问题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其中,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赣江、袁河“四证”不全采砂船切割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切割13艘,剩下10艘已集中停靠管理,将在年底前完成切割。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按照“区域化、园区化、规模化、生态化、长效化”的总体思路,制定出台了《樟树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方案》,严格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目前已完成关停退养猪场6495户。其中已拆除2213户、面积67.86万平方米,关停打栏4282户、面积176.33万平方米。养殖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洲上乡、市园艺场实现了全区域关停禁养。全市计划保留猪场349户,当前有67户签订承诺退养并签订了退养协议(其中12户已完成退养),已整改完善或新建治污设施的有258户,12家万头以上养猪场全部改造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逐步规范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我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覆盖19乡镇(街道)、3个场惠及农村人47.3368万。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一个;乡镇垃圾压缩站16座;购置大型垃圾转运车辆8辆;中型垃圾清运车47辆;洒水车15辆;购置村用垃圾收集大桶(360L)1.4万只、户用垃圾桶16万个、保洁工具2666套;聘请村庄保洁人员2666人,日清理处理农村垃圾约200吨。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江西樟树市盐化基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监测计量均纳入省环保厅污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均在监控范围

内。四是开展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樟树市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樟树市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开展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5个方面专项整治,对纳入上级问题清单的樟树市城区污水管网不完善的问题,每月一调度,确保年底完成整改销号。目前已完成共和东路(党校桥-场站铁路段)北侧段苗木移植410颗、拆除违章建筑6处;正在进行共和东路北侧雨水管埋设,北侧雨水管已埋设40m。五是开展河小青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河长制工作,让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呵护的理念深深植根于青少年心中,累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80余次;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河湖保护知识,特别是对全市水库、江河附近的学校重点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发放《我家门前流淌的河》教育读本3400册,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主人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却最终归结于水利、环保等少数几个主要管水职能部门。二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甚至有个别群众把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污水排入河流,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江河湖库保洁经费筹措困难,保洁任务只是纳入到乡村环境保洁保洁范围当中,并未增加保洁人员薪酬,一定程度上影

响了保洁效果。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治河护河工作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提升城乡环境品质的重要保障。其次,结合市、乡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覆盖乡、村两级的河长制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每一条河道、水库、塘坝、沟渠都有人抓、有人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山清、水秀、天蓝、城美的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水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实行江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全市须尽快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方案编制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梳理提出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提出措施清单、确定责任清单,使江河湖库治理保护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得到落实。

2、进一步加强“清河行动”突出问题整治。在抓好前期排查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做好2018年“清河行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销号,推动“清河行动”工作广泛、

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3、进一步落实考核制度。围绕省、宜春市考核细则,紧盯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立足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落实各项工作。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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