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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石油和化工热点回顾

时间:2022-06-02 10:49:01  浏览次数:

2005年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在改革、重组、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一年,国家关于经济建设和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对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值此年末岁首,本刊编辑部选出对整个行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几个侧面,对2005年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了简单回顾,希望对2006年的企业改革和发展能有所启示。

加拿大当地时间10月26日上午9点16分,中石油获得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卡尔加里地方法院不带任何条件的最终裁决,100%收购PK公司,完成了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规模最大的海外收购。

跨国经营

关注点一:我国企业的对外合作迅猛增长,跨国经营势在必然

“走出去”已成为我国企业界的一个热门词语。近年来,包括跨国并购、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在内的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增长迅猛。6月开始8月结束的中海油竞购尤尼科事件则使“走出去”、国际化等问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早在中海油竞购尤尼科之前,石油消费的快速增长和石油资源的严重不足就已经使走出国门、开发国际石油资源成为我国石油企业的战略选择。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也面临资源严重不足的制约。我国化学矿资源总量虽然较大,但贫矿多,富矿少,难采矿多,易采矿少,大于30%的磷矿床仅占全国总贮量的6.6%。已探明的钾盐储量不到世界总贮量的1%。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迈上了“走出去”、国际化的旅程。

据了解,中石油正在执行的44个海外石油投资项目,分布于世界4大洲18个国家,基本上形成了4个海外油气生产基地,即北非地区、中亚地区、南美地区和亚澳地区;中石化集团目前已在伊朗、沙特、加蓬、哈萨克斯坦、也门及厄瓜多尔五个国家参与当地的石油及天然气项目,并已签订了项目协议;中海油在此前也分别斥资12亿美元和5.58亿美元完成了对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的三块石油天然气田和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度尼西亚5个海上油田的部分石油资产的收购。

2005年,虽然中海油竞购尤尼科未果,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在跨国经营方面仍然有着非常出色的表现。

10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宣布从私人股权投资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伦敦)手中收购饲料添加剂公司——安迪苏(Adisseo),其后不久又同意收购Orica有限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公司旗下Qenos这家澳大利亚最大的塑料生产商。与中海油和中石油的大手笔收购相比,这两起收购的规模并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收购的主角——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刚刚于去年组建成立,这两起收购也是这家中国化工行业巨头走出国门、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重要一步。

11月,中石油和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合作建设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跨国输油管道——全长962.2公里、设计一期年输送能力1000万吨的中哈石油管道经过1年多时间的建设即实现全线贯通并正式投入使用。

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标志性事件,中海油竞购不但令全球媒体刮目相看,也给华尔街带来极大震动。虽然竞购尤尼科失败延缓了中海油国际化的步伐,但中海油所表现出来的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的意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意志和勇于与跨国公司展开正面竞争的精神仍然是值得肯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向也是不可逆转的。通过中海油竞购尤尼科事件,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中国企业在比这次规模更大的并购中获得成功。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随着企业国际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不仅有实力而且一定能够在全球经济链条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关注点二:商场如战场,企业国际化面临巨大挑战

据报载,在中海油宣布退出竞购美国尤尼科石油公司一个月以后,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说了两个“没想到”:一没想到雪佛龙作为中海油的长期合作伙伴会把政治手段引入到竞购中来;二没想到在美国运行了20多年并且被美国总统布什肯定的相关法律程序,却为了维护一家美国公司的利益就可以轻易改变。

虽然中海油的竞购以失败而告终,但通过众多媒体,我们看到,大家对中海油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都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但中海油就真的十全十美、一点毛病没有吗?说到这里,我们似乎有必要回顾一下中石油对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的收购。

总部位于加拿大卡尔加里的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和开发一体化的综合型能源公司,是哈萨克斯坦第三大石油生产商。在收购该公司之初,中石油就遭遇印度国营石油与天然气公司及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两大劲敌,哈萨克斯坦国会上议院曾通过禁止外资转让国家石油资产交易的法案。中石油的此次收购一直伴随着暗流汹涌,但整个收购事件给人们的印象则是波澜不惊。而中石油之所以能逢凶化吉,靠的就是他们在与哈萨克斯坦方面进行的长期合作过程中与哈方企业及政府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靠的是他们在收购过程中采取的灵活战略。

相比之下,人们对中海油在竞购事件中的表现就不免多了一些疑问。比如,大家议论得比较多的并购时机选择问题和对各种意外情况的应对准备问题;又比如,曾在事件进行期间引起满城风雨的海外独立董事的反对、辞职问题;还有,在当时被广泛传播的最高层会议刚刚结束消息就被透露的问题。或许这些问题有苛求中海油的嫌疑,或许这些问题都不足以影响整个事件的进程和结果,或许这些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站在中海油今后的国际化道路如何走的角度、站在如何使更多的中国企业免蹈中海油的覆辙的角度来看,多从中海油自身找找不足或许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中海油竞购尤尼科之前,2005年年初还有两起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件,而且都与企业的跨国经营有关。

其一是因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的被捕而暴露的中川国际的8300万元的亏损。这家当时刚升至全球承包商500强第141位的外经贸公司,却因乌干达欧文电站项目突然亏损,并遭遇严重的国际信誉危机,在随后7年里没有一个新项目。经专家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在项目实施中途资金周转不开是引发危机的基础原因,但最后真正导致项目失败的是管理不善。

其二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投机期货,造成巨额亏损5.5亿美元。据国资委调查,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加坡公司基本上是总裁陈久霖一人的“天下”,陈久霖一直独立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班子的领导之外,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两次被换,集团公司却没有约束办法。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形同虚设是导致陈久霖违规操作、酿成巨额亏损的根本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海外企业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为非生产型企业;收支平衡的占28%;亏损企业占17%,以生产型企业居多。这种状况,不仅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不可同日而语,甚至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也有很大的差距。另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共有跨国公司6万多家,其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达50多万家。跨国公司的销售额远远超过世界商品贸易总额,以1998年为例,其销售额高达11万亿美元,而当年世界贸易额仅为7万亿美元。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确实可喜可贺。但是,当我们在为自己的进步鼓掌时,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差距甚远。通过中海油、中航油和中川国际这几起事件,我们看到,我们不仅要在走出国门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走出国门后同样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

6月27日,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驻马店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昊华集团以参股形式进入骏马化工集团。5个月后,昊华集团又与自贡市国资委签订资产划转协议,拥有员工9000余人、总资产25亿元的自贡市属国有企业——自贡鸿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并入昊华集团。两起重组事件再次显示出中国昊华这家正在实施超常规发展战略的大型国企的强劲实力。

资产重组

关注点一:优质资源、优良资产加速向优势企业集中,化工行业洗牌不断

2004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由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重组成立,成为中国化工行业的龙头老大,在化工行业引起巨大震动。2005年,新组建的中国化工集团又成功完成了一系列兼并重组。

除了以上提到的两起以外,发生在2005年的重组事件还有:

2月1日青岛市政府将黄海橡胶整体划转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5月20日,荆州市国资委通过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的形式,使湖北沙隆达集团正式成为中国化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月30日,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接收河池市国资委所持有的河化集团的全部资产,使河化集团成为其下属企业。

9月29日,齐齐哈尔市所属齐化集团国有资产和管理关系一并划转,成为中国化工集团所属的全资企业。

通过一系列事件,我们看到,随着WTO协议签订的2006年开放石油和化工市场承诺的临近,整合的必然性已经得到广泛认同,资产集中的进程正在逐步加速。2005年,地方化工企业也正在重新洗牌。

2005年7月,云南省化工行业继2003年进行大规模重组后再次进行重组,将云南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磷矿生产和加工的云南三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锋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化学工业建设公司及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成建制划转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销云南石化集团和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原石化集团中划转云天化集团后所余全部资产和原东源集团的全部资产与云南磷肥工业公司的省属资产进行重组,组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月30日,安徽皖北煤电集团与与淮南市属企业淮化集团进行重组,形成由皖北煤电集团绝对控股,淮南市国资办、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对于培育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我国早就开始了探索。1987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就提出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9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的请示》,企业集团开始进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1995年,起草了《企业集团的组建与管理办法》,形成了大力促进大公司大集团发展的战略思路。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由于体制障碍一直存在,所有者虚置,“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起来,企业集团试点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分析,中国企业500强2001年的平均资产规模是5206339万元人民币,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平均资产规模的9732901万美元的6.46%,揭示出中国的大企业与国际大企业之间的差距。

大企业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国际竞争的主力军。加入WTO,意味着受计划经济影响深刻的中国企业,将与那些实力强劲的全球知名跨国公司争食利润。中国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正与日俱增,而真正能够参与竞争的大企业仍然寥寥无几。我们相信,随着国资改革的深入,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大企业集团的发展必将迅速迈向新阶段。

关注点二:卖壳、退市,震撼股市,两大巨头的专业整合方兴未艾

2005年,就在化工行业进行着一系列以资产集中为主要特点的重组的同时,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着眼于国际竞争,通过回购、换股等一系列资产运作形式,大刀阔斧地开始了管理体制的重组与业务的重组,在资本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中石化和中石油旗下公司的股价异常活跃,石炼化、仪征化纤快速涨停,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上海石化等个股均出现强势上扬,成为一道靓丽风景。

中石化方面,3月以38.4亿港元的代价完成北京燕化全部流通股的回购,原北京燕化的业务完全融入燕山石化分公司;10月18日,和长航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长航集团将其持有的航运资产与中国凤凰持有的石化资产进行置换;11月14日,中石化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的H股公司镇海炼化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中国石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甬联吸收合并镇海炼化的相关事宜。镇海炼化成为继湖北兴化、北京燕化和中国凤凰之后,中石化整合的第四家旗下上市公司。

中石油方面,10月27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中石油旗下三家子公司吉林化工、锦州石化、辽河油田同时宣布因公司将刊登股价敏感信息,临时停牌一天;10月31日中石油发布公告,对上述三公司同时发出要约收购,计划终止三公司的上市地位。

事实上,自1998年组建以来,整合和重组在两大公司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重组”不但贯穿于这两家企业迄今为止的全部历史,也逐渐成为其不容置疑的生存方式。尽管这一轮的整合不仅要面对众多上市公司、不同投资主体利益之间的强力角逐,而且已经引起有关方面对日益强化的石油业垄断格局的尖锐质疑。但两大石油巨头却毅然决然地同时对旗下的上市公司重拳出击,既是形势使然,也是势在必然。

就中石化来说,上海石化、扬子石化、齐鲁石化不仅长期竞争华东塑料市场,由于中石化上游油气资源匮乏,旗下子公司之间在上游明争暗斗也时有发生,内部同业竞争摊薄了公司的利润,与中石化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背道而驰;面对世界石油市场形势,建立中国石油战略储备体系的任务已经提上日程,但现行的多级法人体制,使其很难实现财务、人力等方面的有效统筹,几乎无法建立起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2000年上市时,中石化集团将其持有的11家A股公司的股份全部划归中石化所有,中石化和其控股的多家上市公司由此共存于A股市场,在未上市之前就已经面临整合重组的巨大压力。更值得注意的是,中石化市值400亿美元,在中国可以算得上巨无霸,但在国际市场上与同业相比其实还是小公司,如果不是政策保护,很容易成为并购对象。

中石化面临的问题在中石油也同样存在。

随着WTO协议签订的2006年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的承诺的临近,两大石油巨头运用收购、回购手段,加快集中、整合步伐,不仅可以突出主业,避免相互之间的竞争,高效调配资源,减少关联交易,而且有利于迅速抢占世界市场、面对跨国公司的巨大挑战。

中石化总裁王基铭称,所谓重组,一方面要理顺公司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产业上要符合长远的发展战略,包括相互交织的多个层次,除了子公司的整合,也包括专业的整合、管理的整合以及产业链的整合。

到目前为止,中石化集团共有60余家直属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共有附属单位80多家,包括20多家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50多家分公司,其中,仅上市公司竟有13家之多,可谓千头万绪。中石化不仅面临着勘探及开采、炼油、营销及分销和化工四大业务板块的构筑、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而且随着上中下游一体化战略的铺陈,亦提出了内外协同的命题。仅从主营业务的整合而言,中石化还需要在中港十余家上市子公司当中寻求“治散”的契机,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当然,中石油同样如此,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其他企业也不会例外。

2005年9月2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原定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的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时效延长至2007年底。

主辅分离

关注点一:国企瘦身初战告捷,国企改革渐入佳境

主辅分离被众媒体形象地称之为国企瘦身工程,中石油则形象的将这项工程比喻为将一只恐龙进化为舞蹈家的过程。

截至2005年6月,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全国已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35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安置富余人员93.7万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已批复实施的改制方案共涉及改制单位3515个,涉及三类资产总额959.3亿元,净资产408.9亿元,分流安置富余人员53.7万人;各地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987个,改制单位3247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81.4万人。全国辅业改制企业已享受减免税收优惠1.77亿元。

仅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大集团就向地方政府移交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854个、职工(含离退休教师)9.4万名,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40多亿元。仅河北一省的国有企业向相关政府移交各类中小学校、医院、公安机构252个,人员31157人。

这次改革涉及面之宽可谓前所未有,但到目前为止,中央企业没有因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而出现职工群体上访事件。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这项政策的巨大成功。

2002年11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及其配套文件下发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在各地及各中央企业均取得了巨大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认为,主辅分离的主要成效体现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制企业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彻底转换了经营机制;二是改制企业活力增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三是为主体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辅业改制后有效地分流安置了富余人员。

国企改革从放权让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减员增效,再到结构调整、有进有退,虽然每次改革都把国企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每次改革也都遇到了很多无法克服的障碍,每次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就不得不告一段落。而这一次主辅分离的效果则完全不同,原定于2005年12月31日截止的政策执行期限还远远未到,相关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就共同发出了延长政策执行期限的呼声。

主辅分离,不仅把国有资本战略部署的调整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实现了有进有退、进退有序,而且有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实现了改革、改组和社会稳定的双赢;不仅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有效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实现了国企瘦身,达到了提高主业企业竞争力的目的,而且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了辅业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关注点二:政策期限延长,改革仍须深入

主辅分离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如愿延期至2007年底。虽然已经推进三年,任务仍然相当紧迫。

一些地方政府由于机构调整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启动缓慢;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五分之一,仅中央企业兴办的中小学、公检法机构仍有约4000个。特别是一些资产规模较大、富余人员较多的中央大企业推进主辅分离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另一方面,已改制企业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辅业方面,前三年的改革实践已经暴露出诸多不足。

据统计,已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20家中央企业的651户改制企业股权结构情况是:股本总额合计为62亿元,其中职工股占57.4%,国有法人股占18.3%,非国有外来投资股占14.6%。职工整体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职工持股平均化、外来投资的比重不高,这将不利于改制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决策。有的企业沿用“集体领导”方式,这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或无人负责现象以及对经营者授权不足,难以形成有力的经营指挥系统。

国企职工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实现了企业用工制度的根本变革。但国企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铁饭碗”、依赖企业等落后观念,很难在短时间内自然转变,特别是辅业改制后股权结构平均化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

辅业单位长期依赖国有企业生存,企业管理相对薄弱。部分改制企业对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建立新的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管理的理念和人才,这使得新体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尽快形成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已改制的主业企业同样不能从此高枕无忧。

从国有企业的发展环境看,不断深化的市场化改革和国际化进程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加强,国有企业不能够再从政府财政或银行获得额外的支持,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才能获得资源。

非公有制企业以其机制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等优势,对国有企业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跨国公司以强大的资本和技术实力为后盾,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与这些竞争对手相比,我们的大多数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型、特大型中央企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过渡期条款的逐步取消,国内市场同时也是国际市场,国有企业将不再享受特殊的保护措施和优惠政策,必须与强大的国外竞争对手在同等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面对市场竞争格局和体制环境的深刻变化,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和紧迫。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所属吉林石化公司101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出的巨响震惊中外。

安全与环境

关注点一:吉化公司50年的美名毁于一旦

吉化曾经是我国化工行业的一面旗帜。上个世纪90年代,原化工部号召全国化工企业学吉化,吉林省政府号召全省工业学吉化,吉化的管理成为全国化工企业学习的榜样,吉化的“三老四严”已经传遍大江南北,吉化和“三老四严”在化工行业几乎无人不知。

时隔10年,当吉化的名字再次响遍全国时,人们对吉化公司的印象已经彻底改变了。不论是谁,也不论他的主观意愿如何,从此之后当人们再次提起吉化时已经不可避免地与2005年11月13日发生的巨响联系在一起了。

吉化的管理过时了吗?吉化的管理松懈了吗?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虽然现在还没有人出来回答这个问题,虽然会有很多人为吉化的爆炸痛心疾首,但吉化作为企业管理榜样的形象确确实实已经随着那巨大的爆炸声响走入历史了。

爆炸不仅是吉化人不能承受之重,可以说,化工行业乃至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会为吉化美名毁于一旦而扼腕叹息。

这就是教训,是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应该说,我们的很多企业都曾经面对过这样的教训,希望吉化的教训是类似教训的最后一个。

关注点二:天天讲安全,安全事故为何还是频频发生?

古话说,人命关天。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再三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问题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很多人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但安全事故却依然频频发生。

吉化的事故造成6人死亡,70人受伤,经济损失巨大。

2005年2月24日下午,宜兴市周铁镇江苏天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起火事故,造成死亡6人、11人受伤的惨剧;

2005年11月24日,重庆市垫江县英特化工公司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吉化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被免职,江苏天音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秦怡生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蒋洁敏在宣布于力免职决定时对于力所作的评价:“于力在担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3年多的时间里,工作是努力的,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了贡献,对爆炸事故的抢险处置总体比较得当,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事故的扩大。”如果换一个场合,给予这样的评价,可能就意味着嘉许和升迁,但放在这个场合就显得有点残酷。

发展是硬道理。作为企业领导人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企业在日趋白热化的竞争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确实难能可贵,但是企业的效益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牺牲群众的生命和环境的污染为代价。企业效益再好,如果忽视了安全、忽视了环境,对不起,还是要请你卷铺盖卷走人。

企业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我们的企业领导仍然只会搞发展,不理安全,不管其他,就说明他已经落伍了,需要尽快转变思想观念了。

理由很简单,不仅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作为企业领导人只看到发展是不够的,还必须牢记科学发展,牢记企业、职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

安全问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一点都不过分。

关注点三:解振华下课了,于力下课了,还会有新人因为事故而下课吗?

吉化的爆炸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爆炸事故还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哈尔滨全市自来水停水四天,松花江沿岸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水污染事件甚至引起俄罗斯等国家的普遍关注,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

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也因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不当而引咎辞职。由解振华辞职甚至引发了关于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度化的讨论。

更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据报道,天音化工事故车间是违法建设项目,没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而垫江县安监局高局长称,事故厂无安全经营许可证。

人们不禁要问,违法建设项目为何要等事故发生之后才公之于众?一个没有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何以能够生产经营?在事故发生之前,相关部门的这些官员们都在干什么?

解振华下课了。于力下课了。与出了事故无人负责的时代相比,这确实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仅仅做到出事之后有人负责就足够了吗?这种秋后算帐式的责任制度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吗?能有效避免类似恶性事故的再发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通过江苏天音和重庆垫江的这两起事故,我们几乎可以推定,就在我们的周围,肯定还有违法建设项目和无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堂而皇之的运行着,它们仍然在时刻威胁着我们大家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们希望类似的安全事故不要降临到人们的头上!

我们同样不希望看到再有官员因为安全事故而下课。

2005年,循环经济概念在股市中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热点,有望点燃积弱已久的股市的投资热情,循环经济从另一个意义上也表明了市场对国家循环经济政策的重视和期待。

循环经济

关注点一: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出末端治理的思想,以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

上世纪90年代后,又提出了源头治理的思想。1993年,在上海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上,循环经济理论正式在中国亮相。

200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并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03年6月,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开始启动。规划内容涉及20个重点领域和专题。其中,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科技问题被列为第十个专题。

2004年,发展循环经济正式成为我国的一项国策,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空前的关注,不仅理论性研究成果大量地涌现,各级政府也陆续出台了许多可实际操作的政策,并且已有8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循环经济省、市示范达到5个,行业层面已有全国生态工业试点达到14个。在企业层面,山东海洋化工集团、山东鲁北企业集团都比较成功地实践了“资源-产品-废物-资源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关注点二:循环经济已经被提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

5月24~25日,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与会共同探寻实现可持续发展,探求解决制约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瓶颈等核心问题。

7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颁布。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7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并要求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立法程序,责成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10月27日,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在内的7个重点行业的1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的10个省份和城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循环经济建设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关注点三:落实循环经济战略,瓶颈有待突破

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循环经济战略的提出,对正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经济来说恰逢其时。

理论的提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切实可行地落到实处。

江苏省的调研已经发现了试点目标不明、科技推动不力、社会协调不够等问题。

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调查,当前循环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循环经济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障碍,其中主要的有:

1.思想障碍——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一味追求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成本高昂,划不来。

2.体制障碍——在目前的体制下,凡有利的事情,各部门抢着管,反之则互相推托。

3.机制障碍——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机制,废弃物再利用企业在现行的价格机制下不但不盈利还要赔钱。

4.技术和成本障碍。由于我国科技领域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很大的技术和成本障碍。

5.违法行为的障碍。废物的资源化还涉及环境、卫生标准等问题,即必须遵守环境、卫生等法规。

6.现行制度的障碍。发展循环经济还会与过去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发生矛盾,形成制度方面的障碍。

这些障碍,还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方可克服。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将循环经济建设真正推向前进,我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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