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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XX县法制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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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XX县法制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年XX县法制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XX县法制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参考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xx法治社会建设决策部署和x、x意见,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根据《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x***精神,全面贯彻xxxxx“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崇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坚持以解决社会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为驱动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努力实现“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切实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

1.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宣讲团,在全县开展******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及领导干部述法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必修课,加强检查督促和情况通报,推动领导干部学在先用在前。将******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思想在xxxx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评论访谈和深度报道。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在永各单位

2.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持续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网络、进军营。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持续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法”“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和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在永各单位

3.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建设民法典宣传长廊、广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突出党章、准则、条例,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各乡镇、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4.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统筹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推动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快构建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落实法治课课时。推进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育和案例教学。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进一步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乡村法治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从业人员以及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社会各阶层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提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发布、普法责任制提醒告知等制度,推动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普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推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把执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自觉履行普法责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参加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继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和维护,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普及和规范管理农村法治书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和节目。强化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推介,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春绿陇原”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发挥乡村法治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功能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参加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xx分局、县妇联

(二)健全法治社会制度规范

1.健全完善社会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城乡社区、应急管理、道路交通、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公共信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网络空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社会建设中,健全完善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志愿服务、孝亲敬老等方面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

2.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制定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加强社会组织章程审核,推进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规范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指导新选任村(居)民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3.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xxx人”活动、文明交通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宣传贯彻《x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用好学校思政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全过程。开展xxxx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xxxx好人”“道德模范”等典型宣传品牌效应,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搞封建迷信等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各乡镇、团县委、县妇联

4.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规范,大力推动xx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xx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运用,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按照全国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县级补充清单,持续开展经济社会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增强金融机构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落实《xx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失信自律机制。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红黑榜”,组织诚信行业(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和“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xxxx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促进企业如实承诺、合法经营。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xxxx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工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三)切实保障社会主体合法权益

1.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要落实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经营规范及政策制定机制,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推广村民协商议事制度,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保证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 改进执法方式, 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1.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注重逮捕阶段实质化审查,落实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明制度,提升无社会危害性不捕率。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行使不诉栽量权,规范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推动非羁押诉讼。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主导责任。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规范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加大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财产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跟进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业等规定,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健全涉窨井盖刑事犯罪行刑衔接机制,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完善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企权益”活动,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

牵头单位: 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公安局

2.为群众提供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打造综合性、便民性、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强化司法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提高县、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法律人才管理服务制度机制,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行业改革发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办、县工信局

3.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建立社会组织相关领域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协调落实政府转移职能、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组织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大家的事大家说等议事创新实践活动。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依法加快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城乡依法治理,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等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推行乡村(社区)学法积分制、治安户长制、红黑榜等做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开展“网格化管理+基层治理”工作,健全党组织督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各行业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委统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

3.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积极协调落实政府转移职能、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加大对公益型、服务型、枢纽型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作用。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培育监管,积极引导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4.增强社会安全感。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着力构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载体平台,不断推进平安建设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努力建设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平安xxxx。健全完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常态打击整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推进“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职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危机千预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脱贫(特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力度。健全执法司法机关、养老服务机构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准确适用关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等规定。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xx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残联、县妇联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加强个人调解室工作建设,指导在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应建尽建。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品牌调解组织”“金牌调解员”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动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和“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

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在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工商联(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6.提升网络执法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宗教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资源统筹协调,探索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网络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网络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违法违规网络账号所在平台实施罚款处罚工作规范》和《网络平台违法不良行为台账处理工作规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7.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网信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技能。加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处置,完善网络举报协同处置工作机制。以“清朗”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剑网”“反邪教”等网络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引导网民参与网络治理,积极参与争做陇原好网民和网络“中国节”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网络法治观念。加强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开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活动。让网络文明教育、网络诚信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网络法治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主办和使用单位承担主体防护责任,指导行业和企业履行技术防护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修补漏洞,做到关口前移。持续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水平。落实数据安全责任,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工信局、县公安局、人行xxxx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规划,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确保法治社会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推进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法治化改革,确保方案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统筹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流程,及时分析评估法治社会建设进展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发挥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的最大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整合平台资源。整合优化各级各类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的法治社会建设平台,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取得实效。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程度;完善公众参与功能,推进立法参与、执法参与、司法参与和社会共治;完善监督制约功能,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纠纷解决功能,最大程度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普法宣传功能,推进县乡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完善示范创建功能,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展示法治社会建设实践成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宣传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总结推广法治社会建设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本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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