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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补贴2020年新政策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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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补贴2020年新政策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东省退役军⼈补贴2017年新政策

  军⼈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数汗⽔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系列的退伍军⼈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保险办理中,退伍军⼈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下⾯是86店铺⼩编整理的⼭东省退伍军⼈补贴新政策,⼀起来看看吧。

  养⽼⾦是⼀种最主要的养⽼保险待遇,以供因年⽼或疾病失去劳动能⼒的⼈作为⽣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可享受⼀定数量的养⽼⾦。复员退伍军⼈(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员)参加城乡居⺠社会养⽼保险的养⽼⾦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享受四部分养⽼⾦,⽽且其军龄可按⼀定的标准账户化。

  ⼀、军⼈退役安排原则:

    ⼀、军⼈退役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写出书⾯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主择业⼯资待遇:

    ⼆、⾃主择业⼯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资的90%;

  同时,⾃主择业的军官和⼠兵,还将发放住房公积⾦和参加医疗保险。

  三、奖励及其它:

    三、奖励及其它:

  1.在⾼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抢险救灾⼯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2.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三等功、⼆等功、⼀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作中因⼯作成绩突出,做出重⼤贡献⽽荣⽴三等功、⼆等功、⼀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四、退伍军⼈养⽼⾦:

  四、退伍军⼈养⽼⾦:

  ⼀、基础养⽼⾦。按复员退伍军⼈领取养⽼⾦当年的统⼀标准发给。

  ⼆、个⼈帐户养⽼⾦。复员退伍军⼈军龄可按⼀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领取养⽼⾦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个⼈帐户储存额。个⼈帐户养⽼⾦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复员退伍军⼈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相同。

  四、优待养⽼⾦。养⽼⾦是对退伍军⼈晚年⽣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持。

  拓展阅读:军改当下⼭东退役⼠兵安置最新规定

    拓展阅读:军改当下⼭东退役⼠兵安置最新规定

  ⼀、退役⼠兵接收安置对象

  2015年(9⽉、12⽉)退出现役的,凡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以下退役⼠兵,由各级政府退役⼠兵安置⼯作主管部⻔负责接收安置。

  (⼀)接收安置对象。

  1.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

  2.⼠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级⼠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部队编制限制被批准退出现役的;年满55周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以上本⼈申请被批准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重⼤变故本⼈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作能⼒、⾝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被批准退出现役的。直接从⾮军事部⻔招收的⼠官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

  (⼆)政府安排⼯作对象。

  1.依据《退役⼠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29条规定,2015年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作的退役⼠兵:

  (1)服现役满12年(含)以上的⼠官;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兵;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8级残疾等级的⼠兵;

  (4)烈⼠⼦⼥⼠兵。

  2.依据《退役⼠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53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1⽇前⼊伍、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作的退役⼠官:

  (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官;

  (2)服现役满上⼠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军事部⻔招收的⼠官;

  (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8级残疾等级的⼠官;

  (4)从城镇(⾮农业户⼝)⻘年中征集⼊伍或者从⾼校在校⼤学⽣中征集⼊伍(不复学)的⼠官。

   ⼆、切实做好退役⼠兵安置⼯作

  (⼀)科学合理编制下达退役⼠兵安置计划。积极挖掘安置潜⼒,科学合理编制退役⼠兵安置计划。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兵主渠道作⽤。全省安置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兵总⼈数应⾼于2015年,除⾯临改⾰改制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各类⼯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先⽤于接收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兵。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通过预留岗位、国有企业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数量的5%核定安置退役⼠兵⼈数等办法,对符合安排⼯作条件退役⼠兵实⾏优化安置、精准安置。按照《⺠政部中央军委政治⼯作部关于做好2016年由政府安排⼯作退役⼠兵移交安置⼯作的通知》(⺠函〔2016〕108号)要求,各级⺠政部⻔所属事业单位特别是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凡适合退役⼠兵就业的岗位,原则上主要接收符合政府安排⼯作条件的退役⼠兵。要尽早下达退役⼠兵安置计划,根据《退役⼠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关于“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兵的6个⽉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兵⼯作的任务”要求,省退役⼠兵安置计划在7⽉底前下达,各市、县(市、区)退役⼠兵安置计划,应分别于8⽉、9⽉底前下达,确保11⽉底前全省全⾯完成退役⼠兵安置任务。

  (⼆)严格按照退役⼠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2015年10⽉,《⺠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作条件退役⼠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的通知》(⺠发〔2015〕195号)对量化评分项⺫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办法(试⾏)》要求,依据退役⼠兵档案材料,对符合政府安排⼯作条件退役⼠兵服役表现进⾏量化评分,保障在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和服役时间⻓、贡献⼤的退役⼠兵优先优质安置。

  (三)坚持阳光安置。按照《⼭东省退役⼠兵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287号)要求,坚持档案考核与⽂化考试相结合的办法,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坚持推⾏以公开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接受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安置办法,确保安置⼯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落实安置计划。坚持依法接收安置伤病残退役军⼈,落实伤病残退役军⼈的⼯作、⽣活、医疗、住房等各项待遇。严禁任何部⻔、⾏业和单位制定针对退役⼠兵的歧视性政策,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兵或者限制、禁⽌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兵,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违反安置法律法规规定,特别是拒绝接收政府下达的安排⼯作计划任务和歧视退役⼠兵、损害退役⼠兵合法权益的单位、个⼈,依法予以处罚。符合政府安排⼯作条件的退役⼠兵,⽆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凡放弃安置待遇的,其档案由安置地⺠政部⻔移交给退役⼠兵户⼝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管理。

   三、积极促进退役⼠兵⾃主就业创业

  (⼀)加强退役⼠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东省⺠政厅⼭东省教育厅⼭东省财政厅⼭东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退役⼠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的意⻅》(鲁⺠〔2015〕82号)等⽂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对退役⼠兵免费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政策,动员退役⼠兵积极参加教育培训。要选择师资⼒量强、教学设施好、教学质量⾼的职业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建⽴退役⼠兵教育培训基地,规范教育⾏为、建⽴教学制度、完善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提⾼教学质量。按照市场需求和退役⼠兵意愿,设置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推⾏订单式、定向、定岗技能培训,把教育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采取举办退役⼠兵就业推介会、就业招聘会等多种形式,促进退役⼠兵就业创业。

  (⼆)研究制定扶持退役⼠兵创业创新政策。要认真落实退役⼠兵在就业服务、⼩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扶持退役⼠兵创业创新政策,为退役⼠兵创业创新创造良好条件。探索建⽴退役⼠兵就业服务信息⺴,及时发布就业创业信息,指导退役⼠兵创业创新。

  (三)认真落实⾃主就业退役⼠兵⼀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各地要按照《⼭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就业退役⼠兵⼀次性经济补助⼯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34号)和《⼭东省⾃主就业退役⼠兵⼀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暂⾏办法》(鲁⺠〔2012〕61号)要求,认真落实配套资⾦,确保8⽉1⽇前将⾃主就业退役⼠兵⼀次性经济补助⾜额落实到位,切实维护退役⼠兵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退役⼠兵安置⼯作的组织领导

  2016年是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裁军30万战略的第⼀年。做好退役⼠兵接收安置⼯作,对于⽀持军队深化改⾰,完成裁军任务意义重⼤。各级政府要积极⽀持国防和军队建设,采取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积极做好退役⼠兵接收安置⼯作。要把退役⼠兵安置⼯作纳⼊政府重要议事⽇程,及时研究解决安置⼯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安置⼯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作合⼒。⺠政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统筹做好安置⼯作。机构编制、⼈⼒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要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参与拟定安置计划,保障符合政府安排⼯作条件的退役⼠兵岗位落实;教育、⼈⼒资源社会保障等部⻔要配合⺠政部⻔扎实做好退役⼠兵免费教育培训、考学优惠、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作;税务部⻔要落实税收优惠、费⽤减免等政策;财政部⻔要安排专项经费预算和必要的⼯作经费预算,保障退役⼠兵教育培训、⼀次性经济补助、伤病残退役⼠兵购(建)房等各项经费落实到位。没有完成退役⼠兵安置任务的市、县(市、区),不能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县)”。对在安置⼯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以及退役后开拓进取、建功⽴业的退役⼠兵,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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