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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队伍工作总结 发展党员工作汇报

时间:2022-01-12 15:28:18  浏览次数: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队伍工作总结2018年中共xx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发展党员队伍工作总结

2018年,在省委组织部的科学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大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抓创新,严把质量重调控,突破难点优结构,探索机制畅出口,党员发展实现向数量调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多重转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党组织xx个,党员xxx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党员发展进一步规范,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质量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实际发展党员380人,其中女性党员121人,35岁及以下人,大专学历及以上人,工人28人,农牧渔民人,大学生119人,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人,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人。二、主要做法

1、突出计划调控,严格控制规模。在严肃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的同时,按照注重一线、保质控量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控制实行“双报双审”,即初报初审、再报再审,初报初审指由基层党(工)委上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初审后,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由市委组织部党管处根据全市发展党员计划总数和结构优化要

求,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发展数;再报再审指基层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反馈意见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上报发展对象名册以及详细材料,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回复“复审”意见,在基层党(工)委肯定答复后,由各级组织部门统一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的指标分解要求。2、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结构。积极拓宽选拔培养视野,把改善发展党员的结构前置考虑,分解下达了9个子项的单列发展计划数,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等重要结构性指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高校青年教师等新兴领域、重点群体,增加了发展计划、提高了指标比重。做到既重点明确,又结构丰富,全面推广实施“111”党员培养计划,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年内负责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发展1名优秀青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每村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在非公企业,深入实施“蓝领党员成才计划”,把非公企业蓝领工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蓝领培养成技术骨干、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输送进企业决策管理层。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按照“接续培养、两地考察、一线预审”原则,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3、突出制度完善,注重提升质量。坚持全程纪实管理,探索实行“三级预审、四次票决、全程公示”工作机制,确保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三级

预审”前移关口。基层党支部首先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复审,最后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四次票决”落实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开票决,票决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全程公示”严格监督。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等内容进行7―10天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凡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县(区)委组织员室备案。4、开展集中排查,畅通党员出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处置,切实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到组织的管理。对流动党员,探索“双向共管”模式,引导流动党员在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中做贡献。对空挂党员,在核准基本信息、弄清现实表现并补交党费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其限期整改,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确保组织关系随人走。对失联党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自上而下开展集中排查,对不合格党员,全面推行“评议制”和“案审制”处置方法,集中开展“三不”党员的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

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在党组织对其帮助教育后仍拒绝改正的,启动处置程序,将其清退出党。5、突出宏观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委、各级党委、基层支部三级党组织共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纳入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用力抓,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实行上级党委列席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员会议和抽查制度,保证党员发展程序不偏、标准不降。从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审查等环节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统一制定发展对象花名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审批及转正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市、县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三、存在问题1、思想不重视,人员难保证。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仅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创新意识,仅满足于常规发展程序,发展质量不高。加之编制、经费等制约,组织员队伍配备不到位,精力投放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党员发展工作,在材料审查、质量控制上力有不怠。2、源头不充足,质量难提升。多数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加之基层党组织

教育和引导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致使青年入党愿望不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趋“萎缩”。少数农村支部存在一定的“亲近繁殖”现象,对有能力、有知识的青年农户有所排挤,阻碍其发展入党。个别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只作表面文章,集中培训时不求效果如何,走个形式就成;有的为了完成“计划”凑数发展,把一些对党认识模糊甚至思想素质差、群众有反映的人接收为新党员,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3、标准不细化,出口难通畅。受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党员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党员对自己降低要求,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党员信教情况时有发生。我市虽然出台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加之基层党组织怕信访、怕麻烦,导致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而不动,成效不明显。四、对策建议1.做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总量,注重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和知识分子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注重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2.全面推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经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口袋党员”、

“隐形党员”、长期失去联系党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省委尽快出台关于失联党员处置办法,明确处置条件、处置程序、处置要求,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对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操作性意见,或赋予基层相对的自由裁量权,便于基层把握尺度、科学操作,竣清党员队伍,净化党的肌体,永葆党的纯洁性。3.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织对介绍人、培养人的考察责任,让其认识到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身上担子的神圣,工作懈怠、程序错乱的严肃追责,做到人选考察精细化、深入化。启动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真正堵住党员档案管理的漏洞和盲区,推动党员档案入档完整化、保管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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