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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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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完整)

《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长江保护法》贯彻情况的报告

地处X省东北部,长江以北、汉江以东,是长江流域重要区域,X北重要生态屏障。全市平方公里处于长江流域,占国土总面积的%;
有汉江、府澴河X条长江一级支流,汉北河、澴河、漳水等条二级支流,五级以上河流X条;
列入全省保护名录的湖泊个;
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个、国家湿地公园X个、国家森林公园X个、省级湿地公园X个、省级森林公园X个,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对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市委高度重视长江保护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市委书记X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调研督办老澴河综合治理、河湖长制落实、长江流域禁捕、黄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
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推进《长江保护法》在全市落地见效”。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生态保护的专门法,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中之重,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自查,专门成立X个执法检查小组,常委会主任和X名副主任担任组长,X月上旬,X个小组赴、等X个县(市、区)开展检查,实地检查项目个,召开座谈会X场,组织X人参加法律知识问卷调查,邀请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一)切实扛起长江保护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担任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担任市环委会主任,高位推动长江保护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长江保护工作次,作出书面批示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次,统筹推进长江保护工作。实施“十大行动”。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设立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制定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城镇污染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等十大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长江保护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和“五化”管理系统跟踪督办。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生态、水利、消防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住建、生态、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司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大保护工作格局。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府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府澴河流域年度专项资金万元,实现府澴河市域内流域生态补偿全覆盖。与天门设立天门河流域年度保护资金X万元,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与武汉建立汉江交界江段河道采砂联合执法机制,与武汉、随州建立府澴河流域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与武汉、荆门、天门、随州、河南信阳建立汉北河及汈汊湖、府河、河、竹竿河跨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守护流域安全。

三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市已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设置市级河湖长名、县级河湖长X名、乡级河湖长X名、村级河湖长名,选聘民间河湖长X名、河湖保洁员名,实现河湖水体全覆盖。年以来,市县两级河湖长共巡查履职次,发现并解决问题个。

四是全方位推进宣传教育。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较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长江保护法“五进”活动余场次,发放宣传册万余份,制作展播“三微”作品余篇,在日报、电视台宣传X余篇,在各类政务媒体、公共媒体宣传余万条次,向社会通报生态环境质量情况期,举办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X场,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行动自觉。

(二)全面落实规划管控责任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纳入发展规划。紧密结合长江保护法,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市“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从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推动长江保护工作。编制基础性规划。推动编制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印发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个、重点管控单元个、一般管控单元个,面积分别为X.X、.X、平方公里,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制定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印发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域滩涂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X个专项规划,规划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强化水域保护。完成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全市完成X条河流、个湖泊、X座水库、座泵站、座涵闸划界确权,继续推进新增条河流、处涵闸确权划界核查任务。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对府澴河等条河流进行河道治理,拆除拦河坝X座、涵闸处,治理河道X公里,河道过流能力较大提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居全省前列。整改农村小水电座、退出拆除X座,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开展河湖水域清“四乱”行动。清除建筑和生活垃圾余吨、水域行洪障碍X处、水葫芦和水花生X.万亩,拆除违法建筑X.X万平方米,累计解决“四乱”问题X个,全面完成X.万亩江河湖库“拆围”工作。推进河湖矮围专项整治。集中清理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汉江干流江段、汈汊湖、东西汊湖、童家湖保护区水域内非法捕捞、养殖矮围处。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管控政策,全市划定禁养区.X万亩、限养区.X万亩、养殖区X万亩,优化水产养殖布局,保护河湖水域生态。

三是强化岸线管控。落实法定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关于“X公里、X公里”的管控政策,全面完成省定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全面完成X座尾矿库闭库、X座运行尾矿库整改工作,分别在省政府专项评估和目标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加强河湖岸线整治。累计投入.X亿元,对汉江、府澴河、汉北河等重要支流岸线进行治理,治理堤防X.公里,清理岸线违建处。全面完成黄龙湖国际生态城项目筑坝拦汊、填土占湖整改任务,恢复湖面X亩,重现年黄龙湖卫星图片的湖泊原貌。开展码头综合治理。清理取缔非法码头处、废旧船舶停靠点X艘、临时停靠趸船X艘,规范提升码头处,清退港口岸线X.公里,全面完成非法码头整治任务。

四是强化采砂管控。落实许可管理制度。编制府澴河河道采砂五年规划,规划采砂河道X公里,划定禁采河段个、可采区X个、保留区X个,设置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X处,可采区集中在、安陆、孝昌X个县市,其他X个县(市、区)均实施禁采管理。加强清理整治。全市共拆除、报废“三无”采砂船舶X艘,集中监管采砂船舶X艘,完成“三无”采砂船舶清零工作任务。加强执法监管。与武汉、随州签订汉江、府澴河等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协议份,形成跨区域采砂联管联治工作格局。查处非法采砂案件,移交入刑X件。关停“小散乱”采砂场X个,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点X处,实现河道采砂常态化、规范化和精准化管理。我市河道采砂管控工作连续三年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年又荣获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表现突出单位。

(三)积极保护生态资源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刚性约束政策。建立市、县两级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年度全市用水总量.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X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X.X,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编制完成府澴河、汉北河(段)水量分配方案,明确不同来水条件下X个县(市、区)水量分配份额、重要控制断面及下泄水量等控制指标。全力保障生态流量。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工程日常运行调度,省厅重点监管的个水利工程,均达到生态流量目标值要求。年,老府河生态调水万立方米,老澴河生态调水万立方米,促进了水生态修复。今年上半年,府澴河主要控制断面云梦隔蒲潭,生态流量稳定保持在以上,达标率为X%。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确定并落实全市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年以来,城区地下水位稳步上升。积极开展节水创建。X个县(市)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创建比例超%;
全市建设节水型企业家、节水型小区家、节水型公共机构X家,今年底全面完成市直家公共机构节水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市划定个县级以上、个“千吨万人”、个“百吨千人”共计X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成备用应急水源X个。大力实施跨区域调水。组织实施引徐济安工程,从徐家河引水万立方米,解决安陆市万人生活用水问题。争取鄂北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分配万立方米,成为县城重要供水水源。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累计投入近X亿元,拆除饮用水保护区内无关建筑X.万平方米,关闭工业企业X家、旅游餐饮家、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X个,新建截污管网公里、物理隔离防护设施X公里,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X%。

三是加强林地湿地保护。有效管护林地。实施“绿满澴川”工程,年以来,全市植树造林.万亩,划定生态公益林.万亩、天然林.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到.%。建成双峰山、安陆古银杏X个国家森林公园,泉水寨X个省级森林公园,面积达.平方公里。名生态护林员、名四级林长,开展常态化巡林次,有效处置破坏林地案件起,林地得到较好管护。有效保护湿地。建成朱湖、老观湖、汈汊湖、安陆府河、云梦溳水X个国家湿地公园和九房沟、孝昌观音湖X个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保护面积达X.X平方公里。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建成孝南野猪湖鸟类、云梦台湖、安陆鹭鸟、仙居顶、孝昌陆山等X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平方公里。

(四)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

一是重点河湖控制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年,全市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达X%,比年.X%提升了.X%,超额完成省定.X%的目标任务,优良目标完成情况位居全省第二。今年X-X月,全市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为.X%。

二是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全面加强工业园区截污纳管工作,建成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X座,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有效处置。X处固体废弃物全部清除,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X%,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率X%。推动企业污染治理。湖北双环公司、湖北黄麦岭公司累计投入X.X亿元,改造厂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开展雨污分流、固废治理和生态修复,改造后黄麦岭公司总磷排放浓度降低到X.Xmg/L以内,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是城乡生活污染防治能力持续增强。雨污分流加快推进。谋划推进老城区.X平方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后湖片区.平方公里,X.平方公里正在加紧实施,老城片区雨污混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建成城市污水管道.公里、污水处理厂X座,年处理污水X.亿立方米;
建成乡镇管网.公里、污水处理厂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以上。今年X月,我市乡镇污水治理运营管理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获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万元,资金总额位列全省第三。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现有垃圾填埋场X个、垃圾焚烧发电厂X座,X个县(市、区)实现垃圾焚烧处理,垃圾处理率达%,垃圾焚烧率达%,提前完成省定不低于%的目标。全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和乡镇实现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全覆盖。

四是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明显。加大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市政府分别投入X.X亿元、亿元,对城区滚子河、老澴河进行综合治理,滚子河已变成全长X.X公里、占地亩、全省面积最大的城中人工湿地公园,老澴河已变成全长X.X公里的城市滨河生态公园,昔日的“龙须沟”变成城区的“景观轴”。城区X条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成,顺利通过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的专项督查验收。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入选年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争取中央专项资金X亿元,完成条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高。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年,全市化肥使用量.万吨,比年减量X.X%,亩均施用化肥千克,化肥利用率稳定在%以上,测土配方施肥主要作物技术覆盖率稳定在%以上;
化学农药使用量.X吨,比年减量X%,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以上。安陆为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应城、云梦为整建制推进县,建成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X个、市级个,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X万亩。畜禽粪污和农用废弃物有效利用。年,全市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X%;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在%以上,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回收农膜.吨,回收率.X%。土壤污染修复任务全面完成。修复受污染耕地X.万亩,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的X%,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

六是排污口溯源整治扎实推进。X个汉江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分类及命名编码,完成整治X个。对野猪湖、汈汊湖、东西汊湖等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及整治,共排查出入湖排污口X个,完成整治个。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一是大力推进退捕禁捕。全面完成禁捕退捕任务。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全市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及汉江干流全面禁捕,X条持证渔船拆解率X%、名渔民上岸率X%,退捕渔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养老保险参保率、就业安置率X%。加大非法捕捞执法监管。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全面完成禁止珍珠养殖。截至今年X月底,全市渔政组织执法行动X余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起,查获涉案人员人,行政处罚X.万元,其中司法移送起人。

二是大力推进矿山修复。完成砂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改革。全市砂石开采由市属企业澴川国一体开发,通过三次技术创新,打造“矿业X.X”,累计绿色开采碎石余万吨、河砂X余万吨,实现砂石资源规模、规范、集约开采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不仅在全省率先解决了“砂石荒”问题,而且为全省国控砂石运营树立了行业标杆,全省砂石保供现场会在召开,全国各地到考察学习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达X多家,黄冈、随州、南宁、赣州、七台河等地直接将“模式”应用于当地复制实施。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X座、面积公顷,现已修复恢复X座、修复面积X公顷,修复率达.X%。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X个,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达为.X%。

三是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占省水利厅下达治理任务的X.X%;
治理小流域X条、治理面积.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比年减少.平方公里。大坡顶、江家山风电场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四是大力推进湿地湖泊生态修复。大力实施湖泊“三退”。先后投入亿元,对个重点湖泊实施“三退”,累计还湖.万亩。其中,投入.亿元完成汈汊湖“三退”任务,累计还湖万余亩、占目标任务的X%,调蓄区面积恢复至.X平方公里,调蓄洪能力达到X.X亿立方米,湖面比“三退”前扩大约倍。汈汊湖“三退”面积是全省单个退湖最大的湖泊,获得“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河湖称号。积极开展湿地修复。推进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关闭污染企业家,退渔还湿万余亩,湿地水生态持续好转。朱湖湿地公园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被列为湖北省首批近零碳商业试点示范项目。

(六)不断提高绿色发展质量

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化工园区绿色转型。建成应城、云梦X个省级盐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区,园区面积.X平方公里,形成盐-碱-肥的循环产业链,全面实现绿色转型。积极推进绿色制造。持续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滚动实施绿色化转型技改项目余个,高新区获批国家级园区循环化示范试点,、应城、经开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X家企业获批国家绿色工厂。加强环境准入管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编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生态准入清单,推动盐磷化工、纸塑包装、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水泥落后产能X万吨、钢铁落后产能万吨,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和清洁生产。支持鼓励企业开发应用节水、节能、降耗等先进工艺技术,X家企业X项工艺技术和装备入选国家工业节水目录。

二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年,是全省唯一一个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首批示范城市的市州,争取中央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亿元。市政府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示范”工作目标,先后印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谋划示范项目个,海绵投资.X亿元,成功打造X公园等一批城市“海绵体”公园,面积达平方公里,航空公园、董湖公园等多个“海绵体”公园正加快建设,年顺利通过国家相关部委绩效评价。

三是推进港口船舶绿色改造。实施污染物接收设施改造。全市艘X-X总吨船舶、X艘X总吨及以上船舶全部完成防污染设施改造,改造达标率X%。全市港口码头共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X个、接收船X艘,建设转运专用码头X个,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覆盖率X%。推进用电设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艘总吨及以上船舶,制定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计划,已完成X艘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全部完成处码头个泊位岸电设施改造。

四是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X个县市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个乡镇获评“省级生态乡镇”,X个村获评“省级生态村”。今年谋划功能镇区年度项目X个、美乡村项目个,分别投入X.亿、X.X亿元,分别开工建设X个、个。厕所改造任务超额完成。全市累计建改农村户厕.X万座、农村公厕座、乡镇公厕X座、城市公厕X座、交通公厕座、旅游公厕X座,分别占省下达任务的X.X%、X.X%、X%、X.X%、X.X%、X.X%。

(七)全力保障法律贯彻实施

一是法规制度有效供给。完善配套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市城市绿化条例》《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在制定《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作出《关于加强王母湖、野猪湖保护工作的决议》,为长江保护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健全配套制度。市政府印发实施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方案、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府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等多个方案,为长江保护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撑。

二是资金投入多元支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长江保护和修复资金.亿元,实际支出.亿元;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长江保护资金.亿元,上半年已支出X.亿元。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保资金。年以来,争取中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近亿元,有效保障生态环保项目实施推进。积极获取金融支持。近三年来,获得金融机构绿色贷款X.亿元,推动老澴河综合治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及排涝治理等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其中,老澴河综合治理项目落实贷款.亿元。

三是行政司法保障有力。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件,处罚金额.X万余元,其中,查封扣押件、限产停产件、移送行政拘留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起。处理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案件件,处罚金额.X万元。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X件,主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件。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犯罪案件件人,提起公诉件X人,发出检察建议件。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件,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件,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责任落实还需细化

一是流域协作机制还需完善。目前,虽然我市与府澴河上下游的随州、武汉等地建立了流域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但监测预警、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生态补偿、生态流量调配、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在污染防治、禁止采砂、禁钓禁捕上缺乏统筹、联动不够,治理不同步、地区分割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联防联控工作合力还需加强。由于市级层面尚未建立流域保护协调机制,流域保护涉及点多、面广、线长,现行管理体制下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依然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市之间、县市与县市之间协同效率不高,部门执法监管中沟通配合、协作联动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实施效果。

三是执法监管效能还需提高。水污染防治、河湖岸线管控、盗采超采、禁捕禁钓等执法监管还需加大频次、扩大覆盖面。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能力还需提高。水利工程综合调度支持系统、全覆盖水监控系统、防灾联合调度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平台建设还需加快,智慧监管水平还需提高。

(二)水污染防治能力还需提升

一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还需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措施力度不够,新型化肥、农药的推广工作有待加强,施用率下降不明显,稳定实现“负增长”目标还有一定压力。测土配方采样点建设不足,取土化验工作覆盖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及综合利用还需强化。

二是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还需提高。由于磷石膏无害化及综合利用产品还未建立系统标准规范,产品市场认可度低、推广慢,磷石膏利用成效不够明显,综合利用率偏低。年,全市磷石膏年利用量仅为.万吨,综合利用率只有.%;
今年X-X月磷石膏综合利用量.万吨,综合利用率为.%。总体上看综合利用率呈上升趋势,但要完成%的年度目标还有较大压力。

(三)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还需巩固

一是少数湖泊水质还需改善。孝南龙口湖,同乐垸湖、肖严湖,应城花家大堰,云梦孙家湖等湖泊水质达标不稳定,水生态环境修复还需加大力度。

二是矿山生态修复还需加快。芳畈古寨、门坎岭等矿区,孝昌周巷陡山、风山、雨山等矿区生态修复进展比较缓慢,部分矿山只制定了修复计划,尚未正式启动修复。全市矿山生态修复面临资金投入不足、日常监管任务较重等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任重道远,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压力较大。

(四)法律实施保障还需强化

一是资金投入压力较大。根据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计划,“十四五”时期将重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城乡污水管网改造延伸、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扩建、湖泊湿地矿山生态修复等近百个项目,受地方财力限制,配套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加上生态环保项目资金回报率偏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热情不高,资金持续投入压力巨大。

二是技术支撑还需加强。污水管网普查、黑臭水体治理、水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给保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污染成因、污染防治基础研究不够,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不足,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推广运用不够,科技支撑能力有限。

三、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意见

(一)进一步履行好长江保护法定责任

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依法落实好各项法定责任,全面推进长江保护工作。一要强化机制建设。市政府要积极与武汉、随州建立汉江、府澴河、童家湖等跨区域流域协作、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跨界水体信息共享、联动治理、补偿协作,提升流域生态管护质效。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水平。二要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市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等模式,全面推行智慧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三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持续把长江保护法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世界水日”“X.X”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宣传长江保护法,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一要不断推进污水处置设施动态扩能。统筹谋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工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与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规模相匹配。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混接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补齐污水管网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二要不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农药化肥“两减”政策,大力推广有机肥和有机农药应用,切实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监管,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稳定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以上目标。

三要不断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磷石膏全产业链科技园、黄麦岭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江宸新型环保建材循环产业园、泰晟建材磷石膏煅烧线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见效。借鉴襄阳、宜昌等地做法,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支持白兆山水泥、聚海环境等市内外建材企业加大磷石膏利用,确保今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三)进一步推进重要领域生态修复

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把生态修复摆在突出位置,抓住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一要持续改善重点湖泊生态功能。按照“一湖一策”要求,加快编制孝南龙口湖,同乐垸湖、肖严湖,应城花家大堰,云梦孙家湖等湖泊的岸线保护规划和修复计划,加快入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多措推进湖泊生态修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利用占用湖泊岸线、禁捕禁养等行为,有效保护湖泊水域和岸线安全。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履职,及时发现问题、交办督办问题落实。二要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按照“一矿一方案”要求,尽快编制完成芳畈古寨、门坎岭矿山,孝昌周巷陡山、风山、雨山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督促采矿权人加大矿山恢复治理投入力度,切实履行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许可开采范围执行生产作业,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盗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

(四)进一步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督办,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按上级要求进行销号。

四、有关建议

一要健全跨区域流域协调机制。目前,虽然跨区域流域的上下游地市及部门,针对解决特定领域的保护和治理问题,研究建立了一些协商合作机制,但由于省级层面尚未建立跨地市流域协调机制,降低了跨地市生态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力度和实施效果。建议省级层面统筹协调,以流域为单位,加快建立汉江流域、府澴河流域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跨地市联合预警、联动执法、生态补偿等联防联控机制,提高长江流域重要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

二要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建议省级层面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流域性立法和配套法规建设,比如制定汉江流域保护条例,禁捕禁钓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河长湖长制条例等。建立健全开发区绿色发展评估机制、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跨流域生态调度机制、河湖岸线修复规范和修复指标等制度体系,为市县开展长江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三要加强科技支撑和技术指导。建议省级层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设立长江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地方开展长江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全省长江流域信息共享平台,组织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技术研究和攻关,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推广运用,提高长江保护质效。

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长江保护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中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范围和额度不能完全满足市县两级长江保护工作需要,市县两级资金缺口大、财政压力大,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一些污染治理工程面临推动难、落实难的境地。建议省级层面通过财政预算渠道进一步加大市县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和转移支付力度。

对长江保护的项目策划、资金投入,可以参照“十年禁渔”工程,以工程治理的方式对地方各级予以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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