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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莲·罗宾逊《管家》:“体内有一种想变得更为严肃的饥渴”

时间:2022-06-09 16:35:03  浏览次数:

总结出,弥撒用葡萄酒还是比姜汁酒来得更“贵族”一点。

对宗教态度有让人不明就里的严肃的,文学史有海明威1926年从公理会教徒转成天主教徒,后来和第二任妻子宝琳(Pauline Pfeiffer)结婚时,还是忍不住要露出自己在信仰上的“胸毛“,他多么喜欢向宾客吹嘘,1918年,负伤的自己如何在意大利的一家医院,由一个“蹒跚穿梭在意大利医院的伤员中间”的神父施了洗礼啊。他的朋友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夫妇为此愤而拒绝这场婚礼,因为见不得海明威“被天主教教会升华的这套玩意儿”。

但《太阳照常升起》还是有着20世纪文学中最迷人的描述祈祷的段落之一(在我心中堪比《安娜·卡列尼娜》中列文在麦田里凝视着他的农奴们进行的终极思考),杰克·巴恩斯走进教堂为人类、更为他的斗牛士和急缺的金钱祈祷—“我跪下开始祈祷,为我能想起来的所有人祈祷,为勃莱特、迈克、比尔、罗伯特·科恩和我自己,为所有的斗牛士,为我爱慕的斗牛士……这会儿我把额头靠在前面长木凳的靠背上跪着,想到自己在祈祷,就感到有点害臊,为自己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天主教徒而懊悔,但是意识到我自己对此毫无办法,至少在这一阵,或许永远,不过,怎么说天主教还是种伟大的宗教,但愿我有虔敬之心,或许下次来时我会有的。”

啰嗦这么多,无非是想说,相对于诗歌而言(看看开头拉金可以如何简洁),小说对于宗教体验的接纳和转化一直是磕磕碰碰的,那个“合适的位置”太难寻觅。毕竟,小说处理的全是身体和面包和酒的问题,宗教是要让人们从这些看到上帝的身体和鲜血,看到道成肉身。海明威对创造小说人物的告诫—“keep them people,people,people” 听来也如此振聋发聩,让“他们”活生生,有血有肉,立体。

难怪玛丽莲·罗宾逊(Marilynne Robinson)的“基列三部曲”的第三本《莱拉》(前两本是《基列家书》《家园》)2014年终于出版时,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激动地为《纽约书评》撰写了万言评论,夸的还是罗宾逊如何有天赋地在小说里“把宗教放到合适的位置”的问题。要知道,在蛰伏爱荷华州大学教书,教授了一批一批作家的33年里,“传统的清教徒”罗宾逊一共只完成了4部小说,1988年《管家》出版,直接提名普利策小说奖,但和2004年出版的《基列家书》之间是18年漫长的停笔。

“一篇小说可以把面包和酒变成(耶稣的)身体和鲜血,但这只能来一次,而且很艰难,且不该有第二次……小说喜欢的是人的声音、人的意志、人的失败。”“让主角拥有各种神秘超凡的选择、机会、命运,甚至让他们遇到摩西或者佛陀,并不会有助于小说本身。”托宾深知这条道路艰难重重,20世纪的小说家都懂。

“如果你仔细窥探一样事物,会发现它和表面上看起来那样令人震惊。”身为美国文学的异类—但从美国精神的源头来看,这种谦逊的清教徒文学算是另一种正统,罗宾逊的作品和爱默生、梭罗和麦尔维尔这些先验主义者的作品应该被放在图书馆书架的同一排—罗宾逊的小说处理的从来都是生命(生存)本身在何种程度上宛如神迹的问题。

在她的视域里,无论是个体的生命风景还是自然风景,都因为某种超越短暂浮生的信仰而获得一种堪称奇异的美感。用我的朋友淡豹的话说,她的行文中有一种“奇妙的笃定……中西部的,加尔文主义的,坚持面对和包容和打败艰难时世,或变形肉体。”

任何从《基列家书》开始了解罗宾逊的读者,都不难理解奥巴马一直在各个场合将罗宾逊列为他最爱的作家,并毫不羞愧地承认在大选前夕他数次在这本小说里找寻灵魂和理智的方向。《基列家书》情节简单到一句话就能概括,牧师埃姆斯自知时日无多,给幼子断断续续写长长的家书,告诉幼子自己的父亲是谁,父亲的父亲是谁,他们一家和他最好的朋友鲍顿一家如何在这个叫基列的南方小镇经历了赤贫、内战、家庭的损失。

但罗宾逊的写作充满美妙的神学哲思,习惯在小说中寻找“投射”的现代小说读者们,一定会在某个片段里,被那个试图牵引你的问题抓住—那是罗宾逊曾经毫无羞怯承认的,她最想进行的辩论是关于我們是谁、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应该做什么的根本命题。背后的潜台词用洛丽·摩尔的稍微刻薄的版本翻译一下就是,“认为人类通晓世界如何运转的奥秘不过是可笑的臆想,是想强行对时间这个野性难驯的国度进行形而上的殖民统治而已。”

言归正题,1980年的《管家》的情节骨架也极度简单。一对孤女(露西和露西尔姐妹)如何相继被外祖母、姨母、姨妈西尔维接管照料,在她们的外祖父和母亲相继葬身的那座湖边,恐惧自己被抛弃,或者说两个小女孩一直在学习让自己接受母亲抛下她们投湖的阴影。她们知道姨妈西尔维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是一个习惯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游民,最终在小镇强行要拆散这个古怪的拼凑家庭时,露西选择和西尔维一起消失,成为永远的流浪者。

1980年的罗宾逊还不似24年后的她那样,让“宗教”以某种更为沉默的姿态蛰居在文本的底层。《管家》从全书第一句的“我叫露西”开始,就充斥着人类无垠的洪荒之感。小说中的指骨镇(Fingerbone)是一个荒凉、贫瘠的所在,作者只用几个大雨如何冲刷小镇的段落,就迅速地让我们抵达宗教的视域:

“在那之后第二天, 肥嘟嘟的白云,像小天使鼓起的肚皮,飘过天空,碧空如洗,水天一色。人们可以想象,在灭世洪水达到顶峰之际,当整个地球是一团水时,神的宽恕降临。”

“湖还在隆隆作响,呻吟不断,洪水依旧满溢,一触即发……风和水将声音从任何可以想象的远方原封不动地载来。在剥夺了所有视角和眼界后,我发现自己只剩下了直觉,而我的妹妹和姨妈退化成了某些直觉也感觉不到的东西。”

在此种流畅有力如布道般的宏大叙述中,“我”也好,“指骨镇”也好,或者我那酷爱囤积旧物喜欢在湖边古怪地沉思的姨妈也好,都是同构的、纯粹美国精神的原型,都是这种文化最久远的一种悲伤的产物—因我们都是被动迁移、知道家园随时会被洪水冲走的诺亚,我们也被动承担了“该隐”的命运—

“该隐谋害了亚伯,血从土里发出哭号;房子倒了,压在约伯的孩子身上,一个声音受到感召或刺激,从旋风中开口说话;拉结悼念她的孩子;大卫王悼念押沙龙。时间运行背后的推力是一种对逝者得不到慰藉的哀恸。”

“我”的家族正是被这样隐喻的诅咒所推动着:外祖父意外地被火车冲到湖中,母亲将我们送回指骨镇后毅然投湖,从而使我永远养成“等待和期许的习惯”。那片湖水变成了所有“逝者”的视线,“离开我外祖父空洞的视线不无可能,但需要极大的力气。”投入那片湖水、与骷髅共舞的冲动如此强烈,因为在某些虚幻的光线下,“眺望湖面,人们会相信灭世洪水根本没有结束。”

如何摆脱这种从时间诞生开始就注定的“哀恸”,摆脱“家园”沉积的记忆所代表的死亡诱惑?小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在一些堪称轻快、率性的段落里,欣喜地看到西维尔这个形象所拥有的令人惊惧的力量。

“西尔维是个未获救赎的游民,她正在把我变成游民。”

西尔维完全不是一个合格的监护人,永远给人朝不保夕的印象,身上能看得出她曾是一个经常睡在公园长椅上或者车里的人,她囤积旧报纸,煮不像样的咖啡,给侄女买的永远是古怪玩意儿,她的一段婚姻不明就里就没了下文,她凝视湖水的画面常让两个侄女怀疑她即将抛下她们—但却是西尔维带露西去湖上泛舟,彻夜彻夜露宿湖上,扒火车从湖的西岸回去。过桥这件事彻底改变了露西,“那座湖夺走了我们”,后来露西在梦中看到了姨妈西尔维“教我怎么在水上行走”。

但每个流浪的旅人对“家园”都是一种挑衅,西尔维的出现、她毫无章法的持家方法提醒了大家,生活也有永远无法靠岸的危险,“指骨镇不妨也随水飘零,或那可能并没什么大不了。”从而遭到小镇居民以道德感之名进行的反击,即夺取西尔维的监护权。而我难以忘却对“大洪水”的记忆,和西尔维烧掉了那注定要崩坏的房子,选择了永远的流浪,永远不跟任何共同体、个人、历史发生关系。

这不就是美国诞生的隐喻和事实吗,在一片无有之地让自己没有历史地重生?《管家》时期的罗宾逊明显是更接近《旧约》的,那种对肆虐无度的律令的反复吟唱,“该隐”、“诺亚”、“灵魂”、“洪水”这样的字眼如淹溺一切的幽灵,直接陈述了生活的可怖。

但也有一些绝妙的比喻,是”小说”而非“宗教”所喜欢的轻灵瞬间,“在夜色和湖水之间,风湿冷得像硬币。”“ 以前我一直觉得西尔维和我在一起纯粹是个意外—风吹走一团轻软的马利筋花,两粒种子没有飞起来。”

这也是我们有必要重视罗宾逊的小说的原因,小说可以不仅是一个心灵内部的镜像空间,也可以是最适合讨论“灵魂”为何物又去向何方的所在。罗宾逊的《管家》选择了承认灵魂的漂泊无依和家园的沉重阴影,尽管不时有失之抽象的危险,但她还是成功地通过小说救赎了宗教,让后者获得了一种更大、更人性的语境。

“房子应该有罗盘和龙骨”—这不是先知的口吻,而是专属于小说的口吻,而且我也深信,作为小说家的罗宾逊,一定是信仰“艺术应该是人类对另一个同类所能做的最善意的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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