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裕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时间:2022-06-09 13:49:02  浏览次数:

摘 要: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资源丰富,A级以上景区占全省的22.6%。民族文化独具特色,朝鲜族、蒙古族和满族的民风民俗丰富多彩。旅游政策环境优势突出,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得天独厚。但是,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存在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旅游宣传促销手段落后、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破解困扰民族自治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难题,本文从推进旅游规划建设和项目开发、多渠道解决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创新宣传促销手段、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对促进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经济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经济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2.0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12-15-02

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幅员面积为54699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9.19%,其中有6个边境县市,边境线长1015.7公里,占全省边境线总长的72.4%。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独具特色,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得天独厚。

一、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吉林省现有A级以上景区133家,民族自治地方独占30家(延边自治州18家、伊通自治县4家、长白自治县2家、前郭自治县6家),占全省的22.6%。既有长白山、长白望天鹅、伊通火山群、前郭查干湖等自然景观,又有珲春防川、鸭绿江风光带等中俄、中朝边境的边陲风光;既有朝、蒙、满等民族的特色民俗风情,又有抗联遗迹等红色旅游基地。品种多样,各有特色,能够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旅游消费需求。

二是民族文化独具特色。厚重的民族文化是发展旅游业的灵魂,没有民族文化的支撑,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就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主要是朝鲜族、蒙古族和满族的聚居地,这几个少数民族历史悠久,民风古朴,歌舞、饮食、服饰等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缤纷夺目,开展民族文化旅游具有取之不竭的资源。

三是旅游政策环境优势突出。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吉林省委、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吉发〔2006〕31号)、《关于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8〕2号)、《关于转发省旅游局省民委制定的吉林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8〕26号)等文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二、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资源开发强度低,景区(点)整体规划和建设水平不高,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不十分明确。冬季旅游处于起步阶段,冰雪产品开发力度不够。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滞后,特别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条件较差,影响景区形象。“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发育不完全,娱乐性、参与性、体验性等方面的旅游项目比较匮乏。

二是旅游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普遍比较困难,政府性专项资金投入比较少,旅游项目招商引资遇到的困难也比较多,旅游经济总量全面提速受到的资金瓶颈制约比较严重。

三是旅游宣传促销手段落后。旅游营销手段单一,市场竞争力度不强,导致旅游产品市场影响力和认知度不高,旅游业发展后劲不足,旅游资源和市场潜力有待深入开发。

四是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营销意识较差,缺少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小、散、弱”的现状还普遍存在。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升,管理、经营、服务和开发建设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不足,管理粗放,服务质量标准不高。

三、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推进旅游规划建设和项目开发。规划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前提。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旅游经济,一定要根据本地的自然禀赋、文化积淀和经济状况等因素,高水平地编制好本地旅游业发展规划,形成科学的目标体系和全新的发展战略,提升旅游区的吸引力、品位和活力。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每个景区(点)的开发建设规划,全面考虑主题定位、功能布局、线路安排、要素配置、产业管理等,注重资源整合,力求突出特色、体现个性、展示文化。在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上,谋划好旅游建设项目。一是围绕“引得来”谋划一批品牌项目。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是打造一批对游客具有吸引力的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产品可以通过改造传统旅游项目、赋予新的内涵来进行提升;可以通过发展休闲、度假、娱乐、运动等高端核心旅游项目来重新打造;也可以建设一批文化演艺旅游项目,在体现本地民族文化内涵、丰富游客娱乐生活方面实现突破。自然景观、人造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现代旅游演艺项目等都可以打造成为品牌旅游项目。二是围绕“留得住”谋划一批配套旅游项目。只有留得住游客,才能实现持续发展。要以品牌景区(点)为核心,大力开发配套旅游项目,既可以开发核心景区周围的一些小的景点,也可以涵盖“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开发其他配套旅游项目。通过配套旅游项目的深度开发,解决游客到景区只是“半日游”、“一日游”的问题。三是围绕“游得好”谋划一批旅游服务项目。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购物、住宿、餐饮、文化演艺等旅游环境。建设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完善旅游咨询、信息服务、产品销售、产品展示、交通服务等功能。科学布局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建设自驾游服务体系。做好绿化、净化、亮化、硬化等景区环境整治工作,完善景区管理,提升服务功能,切实提高景区的对外吸引力。

第二,多渠道解决旅游项目建设资金。一是大力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利用现有各类展会平台,或者组织专项旅游项目招商活动,拿出最能吸引人、最有前景、市场潜力大的旅游项目,吸引战略投资伙伴和国际知名品牌到少数民族地区落户。二是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要集中有限的财力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经费、宣传促销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和放大投入的乘数效应。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使部门资金更多地向旅游项目倾斜。三是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旅游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银企对接”等活动,为本地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创造条件,吸引金融机构给予旅游项目更多的资金支持。四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旅游企业改制重组,以市场换资金、产权换资金、存量换资金等多种方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债券发行、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

第三,创新宣传促销手段。一是突出特色宣传。特色是个性,特色是差异,是旅游发展的优势和潜力。少数民族地区要围绕“名山、边境、民俗、冰雪”等旅游特色,搞好旅游宣传。通过做强特色,使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品扩大影响力,增强竞争力,壮大总体实力。二是创新宣传推广手段。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利用强势媒体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知名度。加强旅游专业网站建设,扩大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对外影响力。引进国内外、省内外知名创意公司、文化企业,对本地旅游产品统一进行包装策划,做到有深度、有形象的促销。三是着力打造旅游精品。“吉林八景”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独占其三。进一步加强长白山品牌打造,把长白山品牌做大、做精、做优、做强。做好一年四季的旅游开发,特别是冬季旅游资源的开发,把长白山打造成世界级品牌,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前郭查干湖要在突出“圣湖冬捕”特色的同时,加强滑冰滑雪、民俗风情等其他冰雪旅游项目的综合开发,进一步增强冬季旅游的可游性。珲春防川、长白望天鹅、伊通火山群等也要高起点、大手笔地进行整体策划和宣传促销,提高自身影响力。搞好中俄、中朝边境旅游,丰富游览内容,实现由一日游为主向多日游为主的转变,由边境两国游向更大范围的多国、跨国游方向发展。四是“走出去”开拓客源市场。境内以东北地区、京津塘、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境外以韩俄日、台港澳为重点,加强宣传推介,吸引海内外旅游者到少数民族地区观光旅游、休闲度假。

第四,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一是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少数民族地区要注重引入创新理念,引进成功经验,推动本地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各类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大力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业,支持民营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投资旅游。二是努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建设,以开展诚信活动、营造诚信环境为重点,提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加强旅游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旅游执业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信息指导,构建惩戒机制,整顿市场秩序,树立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旅游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旅行社、饭店、景区等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让游客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留下赞叹和回味。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不断优化旅游环境

参考文献:

[1] 《吉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

[2] 《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3]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省民委制定的吉林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8〕26号)。

推荐访问:吉林省 民族自治 产业发展 对策研究 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