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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

时间:2022-06-06 08:49:01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是对深圳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辖区船舶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工作,同时承担深圳海救分中心日常事务。

1996年,深圳作为全国口岸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率先进行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当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42号),隶属深圳市的深圳海上安全监督局,在与深圳港务管理局分离后,同隶属交通运输部的蛇口海上安全监督局合并,组建交通运输部深圳水上安全监督局(对外统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港务监督”)。1999年12月27日,根据全国水监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圳水上安全监督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和深圳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保障水上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海洋清洁”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建设服务型海事,充分发挥地处特区、毗邻港澳的优势,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管理系统,确保辖区水域安全、畅通、高效,为深圳现代物流业、深圳海洋经济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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