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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儒学内部生长出来的科学因子

时间:2022-06-04 13:42:01  浏览次数:

摘 要:从格物致知与科学关系的角度看,历史上格物致知的含义曾经发生过两次重大转向:一次是程朱理学格物致知说的形成,另一次是明末清初实学思想家格物致知观的形成。两次转向均对科学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通过这两次重大转向,格物致知经历了一个认知含义不断扩大、最终由一个道德概念转变为兼具道德和认知双重性质的概念并用来表征科学的过程。该过程表明:格物致知与科学不是无关,而是大有关联,格物致知乃是儒学内部生长出来的科学因子。这一点既决定了儒学与科学具有根本上的相容性,也为证明儒学具有自己的认识传统、具有与现代科学相接榫的可能性,提供了内在依据。

关键词:格物致知;科学;儒学;儒学与科学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19.03.08

“格物致知”是宋明理学乃至整个儒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而且深具認识论意味。因此,格物致知与科学的关系是考察儒学与科学的关系的一个重要窗口,抑或说,研究儒学与科学的关系,不可回避格物致知与科学的关系。

自宋代始,学界关于格物致知的理解一直聚讼不已,以致明代大儒刘宗周慨叹“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①之繁。明末清初以后,又别出格物致知与科学是否有关之争。“有关论”者认为格物致知包含对外物客观规律的认识维度,因而与科学有关;“无关论”者则坚称《大学》格物致知的本义是关于修身的功夫论,与科学无关。两种观点亦是聚讼纷纭,于今犹然。“无关论”者如劳思光先生认为“无论赞同或反对朱氏之学说,凡认为朱氏之‘格物’为近于科学研究者,皆属大谬”②;侯外庐等先生认为:“物理既不是客观世界‘草木器用’的知识,‘吾心之知’亦不是从客观世界的研讨中取得的认识。……这样的格物致知,这样的即物穷理,致吾之知,实在谈不上有什么科学的意味。”③“有关论”者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在解释“即物穷理”的条目中认为,“其中含有认清事物规律的合理因素”④;余英时先生说:“朱熹这一派人强调穷理致知,便是觉得理未易察……所以要一个个物去格,不格物怎么知道呢?这里面显然牵涉到怎样求取知识的问题”⑤;成中英先生说:“朱子接受二程的指引,建立了一个就事物求真理(即物以穷理)的认知观。更重要的是,朱子对知识的重要性有下列的认识:知识能帮助我们把本性的善、本性的良知昭明影显。”⑥

究竟如何看待格物致知与科学的关系呢?与其他概念一样,格物致知概念是流动的和变化的,因而格物致知与科学的关系也是流动的和变化的。仅仅局限于某一特定历史时代对格物致知及其与科学的关系进行争论,难以打破各执一词的僵局,应当把格物致知及其与科学的关系置于整个社会历史长河之中,动态地予以考察。若此,或许能找到解决争端的出路。本文将尝试从科技哲学的角度对格物致知概念的两次重大转向及其影响予以考察,以期加深对格物致知与科学关系的认识。

一、第一次重大转向:程朱理学格物致知说的形成

在儒学发展史上,程朱理学格物致知说的形成,是一个重要事件,我们不妨将其称之为格物致知概念的第一次重大转向。这次重大转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格物致知在儒学中地位的跃升

据考证,宋代以前,“格物”和“致知”仅出现于《礼记·大学》篇,而且也没有以“格物致知”或“格致”的形式连用金观涛:《从“格物致知”到“科学”“生产力”——知识体系和文化关系的思想史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6期(2004年12月),第105-157页。。表明它们一直是儒学中的普通概念,没有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自然也没有对“中国古代科学”产生独立的直接影响。那时《礼记》注家众多,诸如郑玄、孔颖达、李翱等对“格物”、“致知”众说纷纭,漫无定论,而且,基本上局限于伦理道德的范围。其中,汉代经学家郑玄的解释颇有影响。他认为“格”即“来”,“物”即“事”;‘致’或为‘至’”,“知”是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格物、致知即是,“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673页。。该释义旨在强调“知”的作用,认为“致知”是“格物”的前提,善恶之知制约人的善恶行为和命运。总之,囿于纯道德范围来理解致知与格物的关系。

至宋代,程朱发扬光大孟子思想,尊信《大学》,把“大学”篇从《礼记》中独立出来,将其列为儒家核心经典的“四书”之首。朱熹进一步将《大学》分为一“经”十“传”、重订章句,新增“补传”,并把“孔子之言、曾子述之”、仅有250字的《大学》经文的主旨概括为初学入德之门的三纲领、八条目。八条目是实现三纲领的路径,而格物、致知则是八条目付诸实施的入手处。朱熹一反自秦汉以来绝少讲格物致知的旧习,集二程和张载等人之大成,在《大学》章句“补传”和《语类》等许多场合,详尽阐发了格物的对象、方法和目的。与此相对应,心学也高度重视格物致知概念。王阳明提出“致良知”说,对格物致知给予了迥然相异的解释,认为“致知”是“致”自己心中先验的“良知”,并非从外界事物中获得知识。至此,格物致知分别被纳入理学和心学两种对立的理论体系,成为宋明理学乃至整个儒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二)格物致知彰显了面向外物的认知含义

关于格物致知,朱熹训“格”为“至”,训“物”为“事”,格物即是接触事物,探求其理;训“致”为“推极”,训“知”为“识”,致知即是“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朱熹:《大学章句》,《四书集注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页。。格物致知的要义是即物穷理,而且穷究到极致。用朱熹的话说即是“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朱熹:《大学章句》,《四书集注章句》,第6页。。即物穷理,其含义有以下几点:致知必须格物;格物必须穷理;穷理必须穷尽;格物致知是一个基于格物量的积累而达到顿悟的过程。总之,朱熹突出的贡献是把格物解释为“即物穷理”,从而使得格物致知突破单纯的道德视域,彰显其认知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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