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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失陷”184天

时间:2022-05-29 10:2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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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立冬,期满,归。184天,最长的半年。大家都好吗?外面蹉跎吗?”这是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出狱后的第一条微博。

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2011年5月9日晚22时许,高晓松酒后驾车在东直门十字坡附近连撞多辆车,后被判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因酒驾被拘,高晓松不是全国第一例,但绝对是最有影响的一个案例。作为反面典型的高晓松在法庭上、狱中、出狱后的表现均让人感到“很正面“,而高晓松本人也赢得了更多的尊重。

实际上,在2011年,酒驾入刑只是众多涉及到酒类法律法规中的一个条款,在这一年,酒行业内有不少法规和标准开始逐步实施。

最值得关注的是商务部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这其中,最受关注的“溯源体系”被重点提及。

除此以外,在酱香大受追捧的背景下,《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也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并在年内正式实施。

酒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喝的是啤滴白滴?

明天你是否会后悔,

视法律如同儿戏

……

歌迷们都不敢相信,

醉酒后肇事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微博,

才知道的确是你

……

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

谁让你放纵自己,

谁让你不尊重法律,

谁给你穿上囚衣,

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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