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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幼儿园创建“学前双普”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计划

时间:2022-03-16 00:32: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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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幼儿园创建“学前双普”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计划

xx幼儿园创建“学前双普”

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中共xx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锦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xx教育局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通过两年的时间完成“学前双普”创优指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xx县总体规划及年度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加强教育管理,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持续、协调、均衡、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遵循“坚持标准、结合实际、突破重点、确保达标”的工作思路,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县“学前双普”巩固、提高、创优工作。

(二)政策倾斜缩小差距

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及《细则》对照对标查找不足,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政策倾斜,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教育装备水平,着重加强对农村薄弱公办园进行重点改造。同时补充、配齐、优化学前师资队伍,切实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不均衡问题,不断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差距。

(三)全面覆盖,协同发展

坚持公民办并举,城乡一体化全覆盖战区管理体制,深化园所建设内涵,提升教师素养,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基本情况

目前,xx县现有22个乡镇。截止2020年9月,全县有幼儿72园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0所(教育办园6所、中心园20所、村园24所),民办幼儿园22所(已审批17所)。现有五星级幼儿园6所、四星级幼儿园10所,三星级幼儿园26所,二星级幼儿园19所,一星级幼儿园6所,办园质量逐年提升。2020年秋预计全县在园幼儿数6546人,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在园幼儿3470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占比53%。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569人,100%持证上岗,园长培训合格100%。

四、总体目标及规划

(一)2021年至2022年总体目标:

按xx市政府及xx市教育局下达的通知及总体规划的任务要求,我县将在2021年、2022年完成“学前双普”巩固、提高、创优三类工作;达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1%、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4%、小区配套治理工作100%四项指标;解决城镇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增量建设、补充配齐公办园师资、改善农村公办园办园条件、严格把控民办园初审及监管、完善民办幼儿园党的工作全覆盖及教师保险机制七项突出问题。

(二)2021年至2022年总体规划:

一年巩固与提高,两年创优。2021年按“学前双普”规定细则以提高类的标准做准备,完成二级指标36项,达到5项基本合格、31项合格。2022年创优,完成二级指标36项,达到3项基本合格、33项合格。

(三)年度目标及计划

1、2021年度目标及计划

xx县2020年底力争在36项二级指标中达到5项基本合格,31项合格,迎接2021年“学前双普”巩固、提高评估认定。2020年9月超额完成(二级指标1-3)三项指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占比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完成,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制度并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定500元/生,落实省定普惠性

名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二级指标10-12)。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二级指标18—19)。建立3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二级指标22)。重点完成五项工作:8月完成制定学前专项布局规划(二级指标5-7)、9月完成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二级指标12)、12月完成小区配套公办园建设(二级指标8-9)、12月完成民办园监管和无证园治理(二级指标13-15、20-21、24-25),12月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二级指标4),(二级指标16、17)到年底基本合格。

2、2022年度目标及计划

2021年底达到3项基本合格,33项合格,迎接2022年“学前双普”创优评估认定。2021年9月超额完成三项指标(二级指标1-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占比8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4%。重点完成两项工作各级园所办园条件基本合格,质量提升合格(二级指标26-28、32-36)。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绘制学前教育发展蓝图。

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黑山县详细规划,确保城镇内公办园数量逐年提升,确保新建园所按规划建设,确保中心校、村小利用富余的公共资源进行改扩建。

(二)重扶普惠,增加投入提升普惠占比。

科学预测幼儿园学位需求,编制全县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县政府制定幼儿园建设规划,安排财政预算, 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1、农村乡镇公办园提质建设。实施“一乡镇一公办中心园”工程。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对乡镇中心园投入,通过改建、维修、购置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继续扩增幼儿园使用面积,深入开展城乡“全覆盖”战区管理的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园所的服务质量和内涵发展,做好乡镇公办园足额招生、网上报名及无证园取缔后接管工作。

2、县城内公办园增量建设。为缓解县城内公办幼儿园占比低以及人口增长和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我们将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交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举办成公办幼儿园。

3、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严格按《锦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县实际,由县教育行政部

门统计好公办普惠占比后,再提供普惠民办园的申报资料,县政府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评估认定,评估过程中根据普惠相差比率以优中选优的原则,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保障认定后的民办园在资质认定、师资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权利,对其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等工作进行指导,促进公办民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三) 师资助力,加固学前教师梯队建设。

1、通过“五个一批”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解决发展的瓶颈问题。采取公开招聘“一批”,2020年计划招聘幼师100名,全部充实到公办幼儿园。黑山县政府科学测算公办园需求和缺口,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逐步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消除“有编不补”的现象。被招聘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岗非编解决“一批”;小学转岗“一批”;志愿者和教师交流补充“一批”;与辽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顶岗“一批”。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城乡公民办幼儿园间的教师合理交流。

2、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培训制度。以战区分担机制全面推行,以会代训、让培训常态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倡导“爱的教育”,塑造

良好师德形象,确保无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加强战区指挥部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通过研训会、研讨会、评选等活动引领带动本战区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管理,严把审批规范办园行为

1.科学合理规划,强化监管力度。为了更好地规范一批够标准优质的民办园,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把审批,加强监管。工作中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类治理。完成无证园清理整治任务,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和教育理念。

2、严控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环保、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严控收费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三家联合下发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

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要坚决查处。

4、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严格执行《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的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新建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有计划地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尽快达到省定标准,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5、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59号)的精神,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园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五)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快乐

健康成长。为幼儿创设自主学习空间,满足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全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

2、战区管理,协同发展。以“促公平、提质量”为总目标,创建城乡一体化全覆盖战区管理模式。构建县--乡--村;公办--民办战区网络。基本形成“政府主导、教育主管、公办园为主线、中心校主抓”的管理新体制,形成“战区管理、全面覆盖、联动发展”的学前教育管理新机制。以“三主六补九位一体”、“五个统一”的战区联动体系为主线的战略思想进行经营管理,逐步凸显战区特色,提升园所的服务质量和内涵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逐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提高覆盖率。把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作为普及专业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实行“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由教育、财政、发改、审批、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负责

人,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工程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实施。科学整合各类学前教育工程项目,合理规划布局,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规划,推进普及普惠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尝试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研究制定本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高效发展。

(四)保障经费,落实资助资金

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

及扶持政策。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五)加强督导,及时督查指导

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综合调度、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组织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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