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裕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XXX单位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检查书_诫勉谈话整改报告

时间:2022-01-14 14:58:42  浏览次数:

某单位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检查书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抽查组:

我叫xx,今年xx岁,中共党员,现任xx单位xx职务。在这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的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中,本人因漏报住房(阁楼)面积、瞒报妻子持有股票被组织查证。经联合抽查组领导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此,我诚恳接受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法纪意识如此淡薄,对党的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枉费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而且有损党员这一光荣称号,虽然现在后悔已经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检讨换来警示,愿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组织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该带头模范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由于对《规定》思想认识有偏差,主动性不强;侥幸心理作祟,态度不端正;法纪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所以才导致犯下今天这样的错误,在深深自责懊悔的同时,近几天,我也对自己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反思。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主动性不强。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2010年中办、国办联合发布通知迄今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今年又新修订颁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可以说本人对这一规定并不陌生,不仅多次学习过,而且从2009年进入领导班子后每年也都填报过。201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95年启动以来,已经施行了20年。今年以来,这个制度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不仅申报范围扩大,申报事项大幅细化,瞒报误报也面临着更严厉的惩处。(5月20日光明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之后,腐败问题得到了明显遏制。但就目前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小官巨腐”、“能人腐败”、“带病提拔”……每一种腐败问题都冲击着民众的视听,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成效不是很大。今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

报告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码也要填写,可谓史上最严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此项制度必定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

个人事项申报再亮“利剑”打捞“漏网之鱼”。党中央提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也经历了从“花瓶”到“利剑”的变身。对“个人申报”监督的日益严格,使得干部申报再难以心存侥幸,更是随着抽查比例的不断增大,“漏网之鱼”终究会被“打捞上岸”。

此外,越来越严格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将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科级以上干部申报包括配偶、子女的工资、资产和经营状况的情况,对干部遵纪守法、清廉为官起到了重要威慑作用,督促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为官,给领导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利剑”一出,谁能“漏网”!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越来越严厉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筑起干部拒腐屏障,拉回了腐败倾向,治理了腐败问题,深值百姓期待

一、领导干部已到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虽已办理退休手续,又被返聘担负领导工作的,均适用本规定。二、本规定第三条第项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与领导干部

推荐访问:党员干部检查书 漏报 瞒报 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