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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河长制工作简报

时间:2022-01-10 13:2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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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矿区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的安排部署,通过摸家底、建机制、强保障、抓治污、严考核等措施,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辖区河长制责任围主要河流有10条,总长度约42.1公里,其中列入市级河流是桃河(7.3公里)、蒙村河(6.9公里)、洪城河(2.5公里);区级河流是小南沟河(4.3公里)、马家坡河(7.4公里)、平坦河(3.1公里)、官沟河(5.6公里,2018年12月份列入河长制);街道级河流为大南沟河(1.5公里)、简子沟(2.1公里)、家湾河(1.4公里),以上河流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总体来看,辖区河流面积虽然相对较小,但主要分布在居民住宅区,特别是蒙村河、洪城河、简子沟,沿岸是住宅小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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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方案,迅速推开河长制各项任务。2017年6月30日出台了《市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包括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了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河长制工作全面顺利推开。

2.明确责任,实现三级河长全覆盖。由区委书记志先、区长立强担任总河长,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区长何勇担任副总河长;今年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区级、街道级河长及河警长进行调整,区长及六位副区长分别担任桃河、蒙村河、洪城河、小南沟河、马家坡河、官沟河及平坦河的区级河长,阳煤集团副总经理王付云担任蒙村河的区级副河长;明确了街道级河长15名(包括总河长和副总河长),企业河长2名,社区(村)级河长27名,河警长5名。各级河长、河段长是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实行河长负责制。

3.组建机构,理顺河长制工作落实机制。成立矿区河长制办公室,由区级副总河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第一副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分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设在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水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进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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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事项,拟订河流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追加工作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

1.建立制度,推进河长制工作规管理。2017年9月底制定出台了矿区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2018年4月初又进一步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联络员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

2.制定规划,提高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积极深入推进河长制“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编制完成了辖区区级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一河一档”数据库,以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分年度明确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推进重点工作

1.抓好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换工作。在辖区主要河流设置河长公示牌16块,其中区级河长公示牌5块、街道级河长公示牌11块,公示牌上详细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围,河流长度、三级河长及河警长的职务,河长职责,管护目标和联系方式,设立监督、。今年因人事变动,下一步将更新公示牌的容,并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村级河长公示牌制作(12块)进行招标,预计六月底完成三级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新工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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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举报。

2.认真开展现有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控源头、保清流”专项行动,加强河道保护管理,组织环保、住建、街道等部门于2017年底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全区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专项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辖区围合法合规,并经水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无。

3.落实各级河长巡查责任。按照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区级河长每年巡河、听取汇报不少于6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社区(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监管巡查职责,坚持按频次巡查责任河段,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乱”问题以及影响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并形成巡查登记台账。2018年全年区级河长巡河14次,街道级河长巡河109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1242次;区级河长办督办巡河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计33起,督促整改完成31起,未整改的2起(洪城河电石厂桥段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官沟河3处入河排污口);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8件,完成整改8件。今年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巡河发现河道“四乱”问题20起,督办整治销号10起,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1件。

4.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在2018年7月全区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岁末年初时开展了春季河道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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