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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全县环境保护情况调研报告._生态保护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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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政协第三调研组

(2016年6月)

6月中旬,县政协副主席宋广和带领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县环保局、水利局、市容局、彭公镇等部门(镇)和相关企业、单位、农村等现场,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和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抓好水资源保护、生态创建、治污降霾、污染减排、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监管等工作为重点,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环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环保部门监督抓”的领导机制。每年初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由县政府与各有关职能部门、镇办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逐项进行分解,使环保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各镇办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镇村环保管理站,与各村、辖区所属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镇村环境整治成效。坚持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环保执法人员作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能力。以“6·5”世界环境

日、综治宣传周集中宣传为重点,通过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悬挂宣传牌、刷写标语、办黑板报、村级广播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企业进行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全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环境监管持续给力。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强化了“环评”约束,全县项目建设“环评”、“三同时”和总量前置率均达到100%。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对建设项目受理、审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二是执法必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突出对涉煤重点企业大唐彬长发电厂、亭南煤矿、胡家河煤矿等现场进行监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计下发法律文书20份,收缴罚款8.7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着力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反映的饮用水源地污染、城市餐饮油烟、建筑噪声、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立行立办。三是违法必究,增强整治效果。针对国家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来长后督察反馈的环保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7个重点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3个大气污染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三)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水资源保护方面: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成长武县饮用水水源地黑河车家河水源地封禁围栏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对长武县城乡供水总公司水质化验中心进行了改造,使水质监测项目由原来的29项增加到63项。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了亭南煤矿省级节水示范点、节水型灌区、节水型校园及社区等建设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完成了高家堡煤矿等9个取水户取水许可登记系统录入、更改工作。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了长武县

丁家镇生态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投资5840万元完成涉及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科技示范园建设和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41平方千米,建设基本口粮田5万亩。全县境内黑河、泾河、南河县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生态建设方面:加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今年6月,枣园镇、洪家镇曹公村被省政府分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省级生态村。统筹抓好了县城、镇区、村组、园区等区域绿化工作,精心实施了荒山荒坡绿化等增绿工程。加大对煤矿采空区、压煤区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扎实做好了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河道管护等综合治理工作。从严禁烧秸秆,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持续做好了城乡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治污降霾方面:按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的要求,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9台,加强建筑扬尘、露天储煤场和木炭窑、黄标车和无标车、露天垃圾焚烧和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建成长武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对二氧化硫等六项环境空气污染物的实时在线监测。监测数据表明,我县大气六项重点指标均达到优良水平。污染减排方面:实施了长武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建设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计能力达到10000吨/日;开展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亭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矿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健全煤基二甲醚项目等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基本解决了企业废水、废气、噪音、固废、扬尘等污染治理问题。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实行领导包片、城管队员包街制,增加街道机械清扫频次,城市容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在各村设立垃圾填埋点、柴草集中堆放点,配备专职环卫人员和监管人员,购置垃圾中转箱、手推式垃圾桶和垃圾清运车辆,定期进行卫生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购置了道路清扫车、高压清洗车、餐厨泔水收集车等环卫设备,建成的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基本上解决了县城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不经常,环保意识还不够强。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覆盖面小、针对性不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高,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单位、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群众环保意识比较淡薄,主动配合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不强,公厕卫生差、随手乱扔垃圾、饮食门店乱排乱倒泔水等问题,影响城市形象。农民对于禁烧秸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然存在用秸秆生火做饭、土坑供暖的问题,焚烧的烟尘对农村空气污染比较严重。

(二)企业环保责任落实被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煤矿、煤电企业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够,重生产经营投入轻环境保护投入、重经济效益轻环保责任的现象比较普遍,不主动履行环保责任,只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推动环保工作。部分企业缺少环保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存在环境管理不严格、环保投入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企业主对

企业自身的污染问题失察失控,长期处于松散型管理,随意性作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三)重点行业环保压力较大,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县煤化工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愈来愈突出。伴随着一批煤化企业逐步在我县落地,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噪音、污水、垃圾等常规性污染因子和一系列新型污染因子随即产生,对环境造成新的破坏。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加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减排标准逐步升高,对环保治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推广新工艺、新设备,实现节能生产、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的形势依然严峻。餐饮店油烟污染治理等个别环保问题,由于市容、市场等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监测和执法标准不明确,环保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四)水资源紧缺,人畜饮水安全受到影响。随着城市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加,目前我县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县城用水需求,管道老化,偶尔出现水质浑浊、口感不佳等问题。农村自喷井和机井由于受到周围煤矿企业采空区的影响,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出现自喷井干涸不喷、机井水量下降等问题,危及人畜饮水安全。

(五)城乡基础设施规划滞后,环保治理压力较大。县城由于缺少统一的水果、蔬菜、花卉、宠物、饮食等专业市场,依街而市的现象普遍存在,小摊贩乱摆乱放、乱倒污水,影响城市形象,整治难度较大;部分街道狭窄、人流量大、车位设置不科学,交通拥挤,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部分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未能与环保设施同时规划配套,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未作无害化处理和长远规划,存在一定环保安全隐患。村道“三堆”现象比较严重,妨碍道路安全,影响村容村貌。

(六)环保资金不足,环保监管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工作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环卫人员工资、日常环卫整治、环卫设施的购置等费用,仅靠资金配套、征收“一事一议”款等方式难以为继,资金缺口大。县水质监测中心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环卫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卫队伍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通过环境保护日等节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环保宣传功能,开设环保专栏和环保公益广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法律法规舆论宣传,丰富大众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以“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活动为抓手,制定环保村规民约,建立卫生管理机制,从正面宣传引导,从反面教育惩戒,逐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加强禁烧工作,探索秸秆还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先进经验,鼓励支持农民使用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环保投诉渠道,要用奖励的方式鼓励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促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加大环保指标政绩考核力度,

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力求经济和环境双赢。牢固树立和切实维护环保工作的国策地位,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环境保护问责制等制度;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制度的效力;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解决煤化工业等高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不强的状况。对一些不严格按《环境保护法》经营的企业,要严惩、关停取缔或列入企业信息“黑名单”。

(三)构建环境安全体系,认真落实环保责任。县政府及其环保等部门要以新《环境保护法》实行为契机,厘清市场监管、环保、市容等部门职责,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把突击性集中执法检查与日常性的环境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责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加大环保法规执行力度,促使企业规范运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污染减排的工作重点,把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减少审批程序,对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建成的建设项目严把建设项目验收关。对不履行“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确保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废气、粉尘以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控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企业及居民使用节能环保型炉灶。督促推进县城集中供热三

期工程建设,努力为锅炉拆改工作提供后续保障。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污染治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噪音污染,为城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人畜饮水安全。推进城乡应急水源建设步伐,加快长武县西大吉水厂工程建设进程,尽快规划建设巨家塬水厂工程,切实解决城乡饮水问题。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普及节水器具,创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校园、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单位。建立煤矿采空区对水资源影响的长效机制,设立专项资金,解决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遗留问题。加强煤矿企业矿井疏干水回灌的监管力度,杜绝地下水位下降问题。

(五)提升城乡规划格局,改善人居环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县城水果、蔬菜、花卉、宠物、饮食等专业市场,切实解决依街而市现象。充分论证评审,拓宽县城部分拥堵街道。科学划定停车位,加强城市交通治安管理,切实解决交通拥挤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易地移民搬迁项目,高点定位,科学规划,做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规划配套,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污水乱倒、垃圾乱扔、畜禽粪便乱堆问题,努力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加大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机遇,争取更多环保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计划,以加快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财政在节能减排、环境

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按照损害担责的原则,督促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环卫工作资金配套力度,为农村环保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环卫队伍建设,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环卫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聘任对口专业的技术人才充实县水质监测中心等技术部门队伍,不断提高环保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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