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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22-01-06 21:32:31  浏览次数:

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一、为使新员工尽快了解、认同单位,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也为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

二、为促进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院发展的需要。

三、增强核心技术骨干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四、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院共同发展。

第二条导师实施对象:

院新进员工。

第三条导师制实施方法:

一、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技术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院人事管理部门。

二、人事管理部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方法。

三、院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以老带新,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技术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但需院人事管理部门确认。

四、导师应具备熟悉岗位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等方面要求。

五、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

六、在见习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院人事管理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七、见习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及院人事管理部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导师工作角色结束。

第四条新员工职责:

一、了解单位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战略,认同并融入单位文化中,自觉实践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念。

二、认真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单位的生产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三、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四、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五、见习期满,新员工需填写工作总结并提交给导师。

第五条导师职责:

一、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

二、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见习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三、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单位入职培训及单位企业文化方面的宣导。

四、对新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思想品质、工作进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五、对新员工的情况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馈。

六、对新员工是否达到转正条件提出决定性意见。

第六条导师任职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

一、认同单位企业文化理念。

二、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技术骨干人员。严格遵守院规章制度。

三、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四、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五、在院工作三年以上。

第七条新员工辅导计划制定:

新员工辅导计划按时间分阶段制定,有三个要素: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和时间安排。

导师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表》,并提交院人事管理部门。因出现导师工作变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特殊原因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更换新的导师,并报人事管理部门备案。新导师应在一周内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原辅导计划进行调整。新员工培养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学习;

(2)指定学习资料和文档;

(3)定期沟通,了解员工任职状态,做好思想引导;

(4)及时阅读新员工提交的培训期总结,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

(5)结合部门和项目需要以及新员工本身特点来制定培养计划,确保见习期的各项工作能使新员工得到全面锻炼和培养,结合具体项目计划,主要在工作方法和技术提升上加以指导。

第八条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一、员工导师制度是院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新员工导师的统一管理。

二、人事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员工见习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三、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导师制度的深化。

四、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一些优秀的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第九条导师奖惩:

一、导师经历作为一项荣誉记入员工档案。

二、见习期满,新员工可参评“优秀新人”,导师可参评“优秀导师”。

三、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辅导任务的导师,人事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资格,不再安排其担任导师。

第十条本文件自公布日实施。

附:《新员工和导师职责表》《新员工辅导计划表》

《新员工工作总结表》

《新员工见习期培训报告

新员工和导师职责表

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新员工辅导计划表

时间:

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拟制:审核:

培养目标包括新员工经见习期阶段后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工作规范及业务能力等,尽可能具可操作性。

培养措施要具体可操作,包括:指定参考学习书目、工作流程指导及工作内容、学习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

新员工工作总结表填写时间:

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新员工见习期培训报告

见习期员工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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