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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上党课讲稿: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作用】

时间:2022-01-07 11:12:48  浏览次数:

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上的党课讲稿:

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

按照培训计划安排,今天我围绕“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中的作用”这一主题,与大家做个学习交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新时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水平。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追根溯源”——弄清民主集中制的由来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在长期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实践中提出和发展起

来的。1905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三大第一次代表会议,根据列宁的

建议,通过了《关于党的改组的决议》,明确提出“确认民主集中制

是不容争议的”。这是马克主义建党史上第一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1920年7月,列宁亲自起草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此后,民主集中制成为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普遍遵循的组织原则。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中央政治

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党部的指

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之后历

次修改《党章》,都对这个原则作了强调和完善。90多年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现在它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且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推广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成为我们党始终保持统一、团结、活力,我们国家始终保持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从我军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建立党的各级组织。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明确提出,部队一切重大问题须经党的委员会讨论和决议后,再经过军政首长发动群众去执行,这已经包含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1954年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此后历次修改《政工条例》,都对这一制度作了强调和完善。现行《政工条例》明确,“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我军90多年的历程证明,这个制度是具有我军鲜明

特色的科学、合理、有效的领导制度,最本质的是能从根本上始终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最大的好处是既能充分集中集体智慧,最大限度地保证集体决策的正确性,又能保证首长带领部队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回顾历史,我军没有一支成建制的部队被敌人拉过去,任何野心家篡夺军权的阴谋均以失败告终,这个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剥丝抽茧”——学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方法

党支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经常的、主要的是以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将议事程序细化为“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五个步骤,并且规定了“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六条原则,目的就是从制度上防止议决问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议事决策内容与形式、程序与质量的结合和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全面理解和严格遵守这些程序和原则,抓住各个环节的核心、重点和关键,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一)确定议题要在“及时正确”上尽心尽职。正确确定议题,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前提。如果议题不正确,议事决策就会偏离方向、失去意义。确定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环节。一要弄清职责。有的同志觉得,党的会议就应该由书记来确定议题。是不是这样呢?《党支部工作条例》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支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互相通气、商量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议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对讨论决定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开会,要主动考虑和提出意见,与副书记商量,必要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可以向书记提出议题的建议。无论是书记提出的建议,还是副书记和其他委员提

出的建议,都要按照确定议题的职权来确定。二要掌握时间。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的内容、时间,通常根据三种情况来定。其一,上级的要求;其二,《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例行会议;其三,本单位建设和遂行任务遇到的重大问题。党支部书记要依据这些情况,及时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防止误事漏事。三要把握原则。确定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精神,这是个大前提;必须符合党支部议事决策的职权、职责范畴,搞清楚哪些是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支委会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行政会议研究的事,这就是按责议事决策;必须符合本单位建设的实际,开会目的是为了研究工作、推动建设,议题一定要切合实际,解决问题,这就是有的放矢。四要讲究方法。确定议题要注意效果,比如:议题要具体,讨论研究问题才能抓住中心和重点,避免大而空,不着边际。计划要合理,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不少内容有规律可循,要善于提前思考,统筹安排,不能说开会就开会,太随意。内容要相对集中,讨论研究的问题能合并的合并,该重点突出的要突出,防止零碎散乱。

(二)会前准备要在“全面充分”上精耕细作。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是保证支部议事决策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所以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因准备不充分,出现议不透或议而不决等问题。从实践看,议事决策顺不顺利、成不成功,很大程度取决于会前准备是否全面充分。会前要做哪些准备呢?我感到,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基本情况要准备

“实”。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有关精神、议题相关内容的来龙去脉、群众的意见建议等。比如,研究年度按纲建队计划,分析按纲建队形势,会前就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深入了解本单位建设的现状;研究中心工作时,不仅要了解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强项和弱项,还应当通过目标单位了解涉及固定目标安全的相关情况;研究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把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结合起来,事先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研究专业性比较强、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问题时,要注意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必要时还应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这样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胸中有数、议事有底。二是讨论发言要准备“细”。一般应当在一天前把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参会的委员或党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意见通常包括对讨论问题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需要决策事项的态度等方面。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开会时,也要尽可能让委员有一定的思考和准备时间。有些议题,分管的委员应当重点准备,先行发言,以便其他同志多了解些情况。对其它支委,注意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理清发言要点,防止出现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到点子上等现象。三是统一认识要准备“早”。毛泽东同志讲过:“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有分歧意见的重大问题,必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这种“个人商谈”就是个别酝酿。十六字原则特别强调个别酝酿的重要性。实践证明,会前酝酿越充分、越透彻,会上就越便于达成一致,决策的质量就越高。因此,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书记、副书记之间,书记、副书记与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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